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2.15
∙【字 号】淮政办发[2008]164号
∙【施行日期】2008.12.15
∙奥迪q7是进口的吗>新款宝马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汽车购置税优惠∙【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燃气汽车发展加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8〕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燃气汽车的发展,加强燃气汽车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确保车用气瓶的安全改装和安全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燃气汽车,加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经济的燃气汽车(包括营运车辆、自用车辆和公务车辆),加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减少城市污染,防止发生燃气汽车气瓶安全事故有着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二、实行燃气汽车改装单位资质许可制度燃气汽车改装单位(以下简称改装单位)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取得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改装单位应对所改装的车用气瓶及附件的安全性能负责,保持质量体系持续运转,向汽车业主出具车用气瓶出厂合格证明文件、车用气瓶改装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改装总图等资料。未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单位不得开展车用气瓶改装业务,已改装的车辆应由原改装单位实施召回处理。
三、落实车用气瓶注册登记制度车用气瓶注册登记由供气单位实行集中代理,负责对汽车业主提交的有关资料作初步审核,对燃气车辆逐一登记,并对车用气瓶及附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后,报质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转交汽车业主。
四、车用气瓶实施定期检验制度按照《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9533-2004)的规定,车辆车用气瓶应定期检验,钢瓶的首次检验和第二次检验为每三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对出租车用钢瓶的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的有效期为一年。对使用期超过5年的出租车用钢瓶及使用期超过10年的其他车辆用钢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钢瓶检验时,钢瓶应由检验单位拆卸。气瓶检验单位对气瓶检验质量负责。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车用气瓶检验许可,保持检验质量体系持续运转,出具车用气瓶检验合格凭证。收取的检验费应经物价主管部门核准。使用车用气瓶达到规定检验年限的车辆,凭车用气瓶检验合格凭证方可到车管所检验机动车辆。
五、加快落实市区燃气发展规划淮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供气单位应在2010年前尽快依法实施市区燃气规划,在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经济开发区、楚州区、淮阴区等地增建汽车加气站,切实解决燃气车辆加气难的问题;向省质监局申请增加车用气瓶检验项目,
uber是什么公司获得检验资质,在2010年开展车用气瓶检验工作。加气站点应按国家有关程序,取得相关许可。规划、建设、消防、环保、质监等部门应各负其责,优化程序,减免相关费用,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六、加强车用燃气安全管理车辆营运单位、个体出租车、自用车辆和公务车辆业主应承担车用气瓶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主动申报车用气瓶注册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在车窗张贴车用气瓶检验合格标志;按照规定周期,主动申请定期检验,在气瓶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将气瓶送到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应按规定缴纳检验费;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车用气瓶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气瓶改装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改装总图、气瓶使用登记证;车辆报废时,随车气瓶应交检验单位作破坏性处理,不得私自拆卸循环使用;应每日对车辆、气瓶及附件、管路进行安全检查,不得私自拆卸、改装车用气瓶,不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气瓶。淮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供气单位应承担供气安全主体责任。应保证市场气源供应安全;应建立健全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专职机构或人员加强对各汽车加气站点安全管理。各加气站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持续保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加强充装前对气瓶、附件及管路安全检查,保存相关记录,人员持证上岗;配合质监部门做好车用气瓶注册登记工作,对无车
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的车辆,一律不得为其充装天然气。
锦州公安交巡信息网 七、加大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力度公安机动车辆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依法开展机动车相关证件年审时,按国家标准审核车用气瓶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情况。在车辆检验环节,应检查车辆是否持有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以及车用气瓶检验合格凭证;增加改装车辆包括燃气(油)管道、阀门、瓶体及固定装置等安全性能检查;凡车用气瓶未经注册登记或气瓶超期未检的,年审不予通过。质监部门应依法开展车用气瓶注册登记,依法履行对加气站气瓶充装安全监察职责。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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