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
为统一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 (以下简称 “标识 ”)的 制作和设置工作,制定本规范。
一、标识的种类和颜
(一)    “标识 ”分为门楣竖式标牌、门楣横式标识、指路标牌 和门口灯箱标识 4种。
PANTONE 2745C
(二)    “标识 ”颜为警蓝和白相间(标见下图)。
纯白
、标识的设置原则
(一)公安交警大队(含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交警中队和 车辆管理所必须设置 “标识 ”。
(二)    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公安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 或者集 中办公的城市交警中队,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标识 ”。
三、门楣竖式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 样
(一)门楣竖式标牌高为 2000mm,宽为 350mm 。门厅较高 的,可根据门厅高度同比例放大。
(二)门楣竖式标牌为蓝底白字, 由中文和英文两部分组成。 上部为中文, 内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名称, 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是 “×市×(县)公安局交通 巡逻 警察支 队”, 第二部分内容是 “×大×(中)队 /车辆管理所 ”,中文字体为文鼎 CS大黑,简体;下部为英文 “ TRAFFIC POLICE STATION” 或 “ 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 , 字 体 为 ARIAL BLACK 。在少数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三)门楣竖式标牌材质可以选用木材、型材或其他材料。
(四)门楣竖式标牌应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建筑 物入口处右侧的醒目位置。
(五)    门楣竖式标牌的样式和尺寸见图 A-1 、图 A-2 , 效果 图见图 A-3 车的标志及名称
四、门楣横式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 样
(一)门楣横式标识的高度应与主体建筑物门楣实际高度相 匹配。
(二)    门楣横式标识为蓝底白字, 由中文、 和英文三部 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排列。左侧为中文 “交通警察 ”,字体为文
CS大黑,简体;中间为彩,式样和颜应满足公共安
全行业标准《人民警察技术标准》 ( GA244 )的要求;右侧 为英文 “ TRAFFIC POLICE”,字体为 ARIAL BLACK 。在少数 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三)门楣横式标识底和文字可以选用外墙涂料、贴膜、 喷绘或其他材料。可以选用金属、亚克力、反光膜、喷绘或 其他材料。
(四)门楣横式标识应喷涂或粘贴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 所主体建筑物入口处居中醒目位置。
(五)门楣横式标识的样式和尺寸见图 A-4 ,效果图见图 A-5
五、指路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样
(一)指路标牌长为 2000mm ,宽为 3000mm
(二)指路标牌为蓝底白字,由中文、英文、电话号码(含 区号)和距离标注三部分组成,内容横向排列。上部为中文,内 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名称, 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 是“×市×(县)公安局交通 巡逻 警察支 队”,第二部分内容 是“×大×(中)队 /车辆管理所 ”,字体为文鼎 CS 大黑,简体;中 部 为 英 文 “ TRAFFIC POLICE STATION” 或 “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 ,字体为 ARIAL BLACK 。在少数民 族地区, 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下部为电话号码和距离标 注,字体为 ARIAL BLACK
(三)    指路标牌基材是原铝合金板, 面材是蓝和白反 光膜。反光膜应符合国家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B/T18833 )的要求,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 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一至三级反光膜; 二级或三级公路及一般城 市道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四级以上反光膜; 四级公路和流量小的 其他道路可使用四级或五级反光膜。
(四)指路标牌设置在车辆、 行人行进方向, 距公安交警队、 车辆管理所 200500米易于发现的地点, 一般设置在车行道右侧 的人行道、路肩,中央分隔带上。指路标牌安装于悬臂上,应符 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 )的相关要求。 一般道路,指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    4500mm
高速公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    5000mm
(五)指路标牌的式样和尺寸见图 B-1、图 B-2 , 效果图见 图 B-3
六、门口灯箱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 样
(一)门口灯箱标识高为 965mm,宽为 605mm,厚为 170mm
(二)门口灯箱标识上部为白底彩, 下部是蓝底白字。 中文是 “交警大(中)队 ”或 “车辆管理所 ”,字体为文鼎 CS大黑, 简 体 ; 英 文 是 “ TRAFFIC POLICE STATION” 或 “ 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 ,字体为 ARIAL BLACK 。和蓝 图文在箱体内侧印制, 的式样和颜应符合公共安全行业 标准《人民警察技术标准 》( GA244 )的要求。
(三)    门口灯箱标识的边框部分采用铝合金, 主龙骨立柱采 用型材,内设 320W电感式日光灯管,发光功率不小于 60W
(四)    门口灯箱标识的设置应醒目, 可悬挂在公安交警队或 车辆管理所门口建筑物上, 也可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 入口的道路一侧,灯箱的上边缘距离地面不小于 2350mm
(五)门口灯箱标识的式样和尺寸见图 C-1、图 C-2,效果图 见图 C-3
七、安装要求
(一) “标识 ”安装要牢固,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脱落、 不倾倒。
(二) 使用门口灯箱标识的单位, 应保证在灯箱开启后通电 发光。
(三)“标识”所使用的文字要规范,不出现繁体字和错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