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 (以下简称 “标识 ”)的 制作和设置工作,制定本规范。
一、标识的种类和颜
PANTONE 2745C
(二) “标识 ”颜为警蓝和白相间(标见下图)。纯白
、标识的设置原则
(一)公安交警大队(含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交警中队和 车辆管理所必须设置 “标识 ”。
(二) 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公安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 或者集 中办公的城市交警中队,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标识 ”。
三、门楣竖式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 样
(一)门楣竖式标牌高为 2000mm,宽为 350mm 。门厅较高 的,可根据门厅高度同比例放大。
(二)门楣竖式标牌为蓝底白字, 由中文和英文两部分组成。 上部为中文, 内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名称, 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是 “×市×(县)公安局交通 (巡逻 )警察支 (大)队”, 第二部分内容是 “×大×(中)队 /车辆管理所 ”,中文字体为文鼎 CS大黑,简体;下部为英文 “ TRAFFIC POLICE STATION” 或 “ 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 , 字 体 为 ARIAL BLACK 。在少数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三)门楣竖式标牌材质可以选用木材、型材或其他材料。
(四)门楣竖式标牌应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建筑 物入口处右侧的醒目位置。
(五) 门楣竖式标牌的样式和尺寸见图 A-1 、图 A-2 , 效果 图见图 A-3 车的标志及名称。
四、门楣横式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 样
(一)门楣横式标识的高度应与主体建筑物门楣实际高度相 匹配。
(二) 门楣横式标识为蓝底白字, 由中文、 和英文三部 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排列。左侧为中文 “交通警察 ”,字体为文
鼎 CS大黑,简体;中间为彩,式样和颜应满足公共安
全行业标准《人民警察技术标准》 ( GA244 )的要求;右侧 为英文 “ TRAFFIC POLICE”,字体为 ARIAL BLACK 。在少数 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三)门楣横式标识底和文字可以选用外墙涂料、贴膜、 喷绘或其他材料。可以选用金属、亚克力、反光膜、喷绘或 其他材料。
(四)门楣横式标识应喷涂或粘贴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 所主体建筑物入口处居中醒目位置。
(五)门楣横式标识的样式和尺寸见图 A-4 ,效果图见图 A-5 。
五、指路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样
(一)指路标牌长为 2000mm ,宽为 3000mm。
(二)指路标牌为蓝底白字,由中文、英文、电话号码(含 区号)和距离标注三部分组成,内容横向排列。上部为中文,内 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名称, 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 是“×市×(县)公安局交通 (巡逻 )警察支 (大)队”,第二部分内容 是“×大×(中)队 /车辆管理所 ”,字体为文鼎 CS 大黑,简体;中 部 为 英 文 “ TRAFFIC POLICE STATION” 或 “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 ,字体为 ARIAL BLACK 。在少数民 族地区, 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下部为电话号码和距离标 注,字体为 ARIAL BLACK 。
(三) 指路标牌基材是原铝合金板, 面材是蓝和白反 光膜。反光膜应符合国家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B/T18833 )的要求,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 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一至三级反光膜; 二级或三级公路及一般城 市道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四级以上反光膜; 四级公路和流量小的 其他道路可使用四级或五级反光膜。
(四)指路标牌设置在车辆、 行人行进方向, 距公安交警队、 车辆管理所 200至 500米易于发现的地点, 一般设置在车行道右侧 的人行道、路肩,中央分隔带上。指路标牌安装于悬臂上,应符 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 )的相关要求。 一般道路,指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 4500mm ;
高速公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 5000mm 。
(五)指路标牌的式样和尺寸见图 B-1、图 B-2 , 效果图见 图 B-3 。
六、门口灯箱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 样
(一)门口灯箱标识高为 965mm,宽为 605mm,厚为 170mm 。
(二)门口灯箱标识上部为白底彩, 下部是蓝底白字。 中文是 “交警大(中)队 ”或 “车辆管理所 ”,字体为文鼎 CS大黑, 简 体 ; 英 文 是 “ TRAFFIC POLICE STATION” 或 “ 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 ,字体为 ARIAL BLACK 。和蓝 图文在箱体内侧印制, 的式样和颜应符合公共安全行业 标准《人民警察技术标准 》( GA244 )的要求。
(三) 门口灯箱标识的边框部分采用铝合金, 主龙骨立柱采 用型材,内设 3只 20W电感式日光灯管,发光功率不小于 60W。
(四) 门口灯箱标识的设置应醒目, 可悬挂在公安交警队或 车辆管理所门口建筑物上, 也可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 入口的道路一侧,灯箱的上边缘距离地面不小于 2350mm 。
(五)门口灯箱标识的式样和尺寸见图 C-1、图 C-2,效果图 见图 C-3。
七、安装要求
(一) “标识 ”安装要牢固,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脱落、 不倾倒。
(二) 使用门口灯箱标识的单位, 应保证在灯箱开启后通电 发光。
(三)“标识”所使用的文字要规范,不出现繁体字和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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