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一、检验报告单表头填写方法
1、经当地质监机构审查后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本报告中的所有检验检测参数均在汽车综合性能能力附表中得到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检验报告单左上方使用“”标志,同时应在标志下方加注证书编号。
2、报告单编号编排规则:用15位数字,左起——
第1和第2位为“省份代码”,用32代表江苏省;
第3和第4位为“市区代码”,用01代表江苏省南京市、02代表无锡市、03徐州市、04常州市、05苏州市、06南通市、07连云港市、08淮安市、09盐城市、10扬州市、11镇江市、12泰州市、13代表江苏省宿迁市;
第5位为“县区代码”,含市区、县区、县级市,用0~9,第11位以后依次用A、B、C等,由各
个省辖市确定;
书编号第6为“机构代码”,由各个省辖市确定,县区代码和机构代码确定后应报至省运管局备案;
第7和第8位为“年份代码”,例如用17代表2017年,用18代表2018年,依次类推;
第9至第13位为“检验序号”,按当年签发报告数量的次序从“00001”起编排;
第14和第15位为“上线次序”,第1次上线即初检后出具的报告用01,第2次上线即复检一次后出具的报告用02,依次类推。通常每期检验只出全部合格即最末一次上线后的报告。但是只要需要,每次上线后不管合格与否,都要能够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二、检验报告单“单车(牵引车)基本信息”填写方法
3、号牌号码,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牌号码并用“黄”、“蓝”、“黑”、“绿”等文字和括号说明牌照颜,例如:苏F-12345(蓝)。
4、车辆单位,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车主全称。
5、委托人,填写送检单位的全称,如车主单位、维修单位、仲裁机构、司法机构或其他性质的委托单位。
6、车辆类型,填写记载的车辆类型。
7、品牌/型号,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记载的品牌型号。发现实际品牌型号与行驶证登记的不同,要请车主更换行驶证。发现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与行驶证不同,要请车主更换道路运输证。
8、营运证号,按道路运输证的记载填写道路运输证的号码,格式如“通字12345678”,即“字”前为所在地运政管理部门简称,“字”后为8位数字,省略“苏交运政”。领证之前的检验填“待领”。非营运车辆填“无”。
9、注册登记日期,填写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首次“注册日期”。
10、出厂日期,填写车辆出厂合格证记载的出厂日期,或中标注的出厂日期。
11、车身颜,填写记载的车身颜。
12、车辆识别代号,填写记载的车辆识别代号。
13、发动机或电动机号码,填写记载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
14、驱动型式,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中的第1项车轴数量和第2项驱动轴位置用“4×2”、“4×4”、“6×2”、“6×4”、“8×4”等填写驱动型式。
三、检验报告单“检验业务信息”填写方法
15、检验类别,填“技术等级评定检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汽车大修竣工质量检验”、“二维竣工暨技评检测”、“大修竣工暨技评检测”以及“×××专项委托检测”等,其中“×××”表示“抽查车”、“事故车”、“消防车”、“军用车”、“仲裁车”、“报废车”等项目。
16、业务类型,填写受检车辆的属性,比如对于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填“申请”,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填“在用”,对于非营运车辆填“其他”。
17、检验日期,填写车辆检验合格下线的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ss”,即“年-月-日 时:分:秒”。
四、检验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填写方法
检验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需依据《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单》(参见附件2,以下简称“人工检验单”)评定栏的填写结果来填写。
“判定”栏填写“核查评定”、“唯一性认定”等8个大项的综合检验结果,包括“一级”、“二级”、“合格”、“不合格”,不相关的大项填“不涉及”。
对于各类车辆各类检验,没有出现不符合的人工检验小项时,“不符合项目”栏通常可不填。出现关键性小项不合格的,在“不符合项目”中的“×”符栏填写相关小项的编号(适用于全部8个大项)。出现一般性小项不合格的,在“不符合项目”中的“”符栏填写相关小项的编号(适用于“外观检查”、“运行检查”、“底盘检查”、“分级项”等4个大项)。
需要评定技术等级的,出现“二级”小项时,在“不符合项目”中的“贰”字栏填写相关小项的编号(适用于“核查评定”和“分级项”等2个大项)。
同一栏需要填写多个小项编号时,编号之间用“、”号分隔。
18、核查评定,根据《人工检验单》中1~10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情况按表1填写。
表1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核查评定”大项填写方法
人工检验单1~10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 |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核查评定”大项填写方法 | |||||
符号 | 壹 | 贰 | × | / | “判定”栏 | “不符合项目”栏 |
数量 | >0 | 0 | 0 | 任意 | 填“壹级”,表示核查项目 符合一级技术等级要求 | “贰”项空格和“×”项空格 均不填 |
>0 | >0 | 0 | 任意 | 填“贰级”,表示核查项目 符合二级技术等级要求 | “贰”项空格填相应的项目编号 “×”项空格不填 | |
0 | 0 | 0 | 10 | 填“/” 表示被检车辆不需要核查 | “贰”项空格和“×”项空格 均不填 |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需要核查 但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 “贰”项和“×”项空格 均填写相应的项目编号 |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需要评级 但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 “贰”项空格不填 “×”项空格填相应的项目编号 | |
19、唯一性认定,根据《人工检验单》中11~18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按表2填写。
表2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唯一性认定”大项填写方法
人工检验单11~18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 |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唯一性认定”大项填写方法 | ||||
符号 | ○或√ | × | / | “判定”栏 | “不符合项目”栏 |
数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唯一性认定结果符合要求 | 不填 |
任意 | >0 | 任意 | 填“×”表示唯一性认定结果不符合要求 | 填不合格项目编号 | |
20、故障信息诊断,根据《人工检验单》中19~22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按表3填写。
表3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故障信息诊断”大项填写方法
人工检验单19~22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 |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故障信息诊断”大项填写方法 | ||||
符号 | ○或√ | × | / | “判定”栏 | “不符合项目”栏 |
数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故障信息诊断结果符合要求 | 不填 |
任意 | >0 | 任意 | 填“×”表示故障信息诊断结果不符合要求 | 填不合格的项目编号 | |
0 | 0 | 4 | 填“/”,表示被检车辆 未装车载诊断系统(OBD) | 不填 | |
21、外观检查,根据《人工检验单》中23~70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按表4填写。
表4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外观检查”大项填写方法
人工检验单23~70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 |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外观检查”大项填写方法 | |||||
符号 | ○或√ | × | / | “判定”栏 | “不符合项目”栏 | |
数量 | >0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外观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 “×”项和“”项 空格均不填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报告使用人应注意 外观检查项目中有一般项不符合要求 | “×”项空格不填 “”项填不合格项目编号 |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外观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 “×”项和“”项 填所有的不合格项目编号 |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外观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 “×”项填不合格项目编号 “”项不填 | |
22、运行检查,根据《人工检验单》中71~85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按表5填写。
表5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运行检查”大项填写方法
人工检验单71~85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 |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运行检查”大项填写方法 | |||||
符号 | ○或√ | × | / | “判定”栏 | “不符合项目”栏 | |
数量 | >0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运行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 “×”项和“”项 空格均不填 |
任意 | 0 | >0但≤6 | 任意 | 填“■○”,表示报告使用人应注意 运行检查项目中有一般项不符合要求 | “×”项空格不填 “”项填不合格的项目编号 | |
任意 | 0 | >6 | 任意 | 填“×”表示运行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 “×”项空格不填 “”项填不合格的项目编号 |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运行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 “×”项和“”项 填所有的不合格项目编号 |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运行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 “×”项填不合格项目编号 “”项不填 | |
23、底盘检查,根据《人工检验单》中86~102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按表6填写。
表6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底盘检查”大项填写方法
人工检验单86~102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 |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运行检查”大项填写方法 | |||||
符号 | ○或√ | × | / | “判定”栏 | “不符合项目”栏 | |
数量 | >0 | 0 | 0 | 任意 | 填“○” 表示底盘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 “×”项和“”项 空格均不填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报告使用人应注意 底盘检查项目中有一般项不符合要求 | “×”项空格不填 “”项填不合格的项目编号 |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底盘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 “×”项和“”项 填所有的不合格的项目编号 | |
任意 | >0 | 0 | 任意 | 填“×”表示底盘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 “×”项填不合格项目编号 “”项不填 | |
24、分级项,根据《人工检验单》中103~108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按表7填写。
表7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分级项”填写方法
人工检验单103~108小项 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 |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 “分级项”大项填写方法 | 备注 | ||||
壹 | 贰 | × | “判定”栏 | “不符合项目”栏 | ||
6 | 0 | 0 | 0 | 填“壹级”,表示分级项 全部符合一级技术等级要求 | “贰”项、“×”项、“”项空格 均不填 | 需要评级 |
任意 | >0 | 0 | 0 | 填“贰级”,表示分级项 符合二级技术等级要求 | “贰”项空格填相应的项目编号 “×”项、“”项空格不填 | |
任意 | 0 | >0 | 0 | 填“×” 表示有的分级项不符合要求 但无只符合二级要求的项目 | “贰”项、“”项空格不填 “×”项空格视情填相应的项目编号 | |
任意 | >0 | >0 | 0 | 填“×” 表示有的分级项不符合要求 且有只符合二级要求的项目 | “”项空格不填 “贰”项、“×”项空格 填相应的项目编号 | |
0 | 0 | 0 | 0 | 填“○” 表示6个项目全部合格 | “贰”项、“×”项、“”项空格 均不填 | 不需要评级 |
0 | 0 | 0 | >0 | 填“■○” 表示报告使用人应注意 有的一般项不符合要求 | “贰”项、“×”项空格不填 “”项填不合格的项目编号 | |
0 | 0 | >0 | >0 | 填“×” 表示关键项和一般项 均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 “贰”项空格不填 “×”项、“”项空格 填不合格的项目编号 | |
0 | 0 | >0 | 0 | 填“×” 表示有的关键项不符合要求 但无不符合要求的一般项 | “贰”项、“”项空格不填 “×”项空格填相应的项目编号 | |
25、测量项,根据《人工检验单》中109~110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按表8填写。
表8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测量项”填写方法
人工检验单109~110小项评定栏填写的符号数量 | 报告单“人工检验结果”栏“测量项”大项填写方法 | |||
○或√ | × | / | “判定”栏 | “不符合项目”栏 |
2 | 0 | 0 | 填“○”,表示2项都合格 | 不填 |
1 | 0 | 1 | 填“○” 表示1项合格,1项不涉及 | 不填 |
0 | 0 | 2个 | 填“/” 表示2个测量项不适用于被检车辆 | 不填 |
任意 | >0 | 任意 | 填“×” 表示有的项目测量结果不符合要求 | 填不合格的项目编号 |
五、检验报告单“性能检验结果”填写方法
26、“序号”从“1”开始计数,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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