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指南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收到注册登记申请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验资料工作,符合规定的,应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上填写有关内容。注册登记后,注册登记机构应将一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交由使用单位存档,另保留一份在本单位存档。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使用单位印章) 登记表编号:
注册登记机构 | 注册登记日期 | |||||||||||||||||
设备注册代码 | 更新日期 | |||||||||||||||||
单位内部编号 | 厂车牌照编号 | 注册登记人员 | ||||||||||||||||
产权单位 | 产权单位代码 | |||||||||||||||||
产权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管理负责人 | |||||||||||||||||
使用单位 | 使用单位代码 | |||||||||||||||||
使用单位地址 | ||||||||||||||||||
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人员 | |||||||||||||||||
设备使用地点 | 操作人员 | |||||||||||||||||
设备类别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
设计单位 | 设计单位代码 | |||||||||||||||||
制造单位 | 制造单位代码 | |||||||||||||||||
资格证书名称 | 资格证书编号 | |||||||||||||||||
制造年月 | 出厂编号 | 适用场所 | ||||||||||||||||
安装单位 | 安装单位代码 | |||||||||||||||||
资格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
土建施工单位 | 开始施工日期 | |||||||||||||||||
土建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
验收检验机构 | 验收报告编号 | |||||||||||||||||
投用日期 | 维保周期 | 周 | 大修周期 | 月 | ||||||||||||||
维修保养单位 | 维保单位代码 | |||||||||||||||||
资格证书编号 | 维保责任人 | |||||||||||||||||
设备主要性能参数 | ||||||||||||||||||
检验单位 | 检验单位代码 | |||||||||||||||||
检验日期 | 检验类别 | 主要问题 | ||||||||||||||||
检验结论 | 检验报告编号 | 下次检验日期 | ||||||||||||||||
事故类别 | 事故发生时闻 | 事故处理结果 | ||||||||||||||||
设备变动方式 | 变动主要项目 | 设备变动日期 | ||||||||||||||||
变动承担单位 | 承担单位代码 |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厂内机动车)填写说明
所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当前的状态,登记时应由使用单位在表头盖公章。
1、注册登记机构: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注册登记日期:由行政机关负责注册登记的人员填写。
3、设备注册代码:按设备检验报告中的注册代码填写。
4、更新日期:由行政机关负责注册登记的人员填写。
5、单位内部编号:填写设备使用单位内的编号。
6、厂车牌照编号:填写厂内机动编号。
7、注册登记人员:由行政机关负责注册登记的人员填写。
8、使用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册名称。
9、使用、设计、制造、安装、产权、检验单位、承担单位代码:填写依据国家规定,由有关机构发放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地址,与单位注册地址一致。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
13、设备类别:厂内机动车。
14、设备名称:按照设备标准代码所例举的名称填写。
15、资格证书名称:填写制造单位取得资格的证书名称,如没有取得证书,可填“无”,如该设备制造环节没有取得资格的要求,可填写“无此项”。
16、适用场所:注明能否在具有防爆要求的场所使用。
17、设备主要性能参数:按照设备类别。分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名称和参数。包括运行速度、额定载荷、动力方式(分为电动、内燃)。
18、检验单位:填写最近一次进行设备验收检验、定期检验、事故鉴定检验的单位。
19、检验日期:填写检验工作完成,正式出示报告的日期。
20、检验类别:填写验收检验、定期检验、事故鉴定检验等检验类别。
21、主要问题:可填写检验中发现的设备问题等。
22、检验结论:按有关检验规程规定的要求填写,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
23、设备变动方式:填写设备最近发生的变动,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
24、变动主要项目:填写发生变化的主要部位或部件等;移装可填“无”。
25、变动承担单位:填写承担改造、大修、移装等变动的施工单位。
注:所列栏目,没有该项目的填写“无此项”,无法填写内容的填写“无”,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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