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指南
一、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才可以投入使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原件及复印件);
  4、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收到注册登记申请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验资料工作,符合规定的,应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上填写有关内容。注册登记后,注册登记机构应将一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交由使用单位存档,另保留一份在本单位存档。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使用单位印章)                                登记表编号:
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日期
设备注册代码
更新日期
单位内部编号
厂车牌照编号
注册登记人员
产权单位
产权单位代码
产权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管理负责人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地址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
设备使用地点
操作人员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代码
制造单位
制造单位代码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编号
制造年月
出厂编号
适用场所
安装单位
安装单位代码
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土建施工单位
开始施工日期
土建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日期
验收检验机构
验收报告编号
书编号
投用日期
维保周期
               
大修周期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保单位代码
资格证书编号
维保责任人
设备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单位
检验单位代码
检验日期
检验类别
主要问题
检验结论
检验报告编号
下次检验日期
事故类别
事故发生时闻
事故处理结果
设备变动方式
变动主要项目
设备变动日期
变动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代码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厂内机动车)填写说明
所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当前的状态,登记时应由使用单位在表头盖公章。
1、注册登记机构: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注册登记日期:由行政机关负责注册登记的人员填写。
3、设备注册代码:按设备检验报告中的注册代码填写。
4、更新日期:由行政机关负责注册登记的人员填写。
5、单位内部编号:填写设备使用单位内的编号。
6、厂车牌照编号:填写厂内机动编号。
7、注册登记人员:由行政机关负责注册登记的人员填写。
8、使用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册名称。
9、使用、设计、制造、安装、产权、检验单位、承担单位代码:填写依据国家规定,由有关机构发放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地址,与单位注册地址一致。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
13、设备类别:厂内机动车。
14、设备名称:按照设备标准代码所例举的名称填写。
15、资格证书名称:填写制造单位取得资格的证书名称,如没有取得证书,可填“无”,如该设备制造环节没有取得资格的要求,可填写“无此项”。
16、适用场所:注明能否在具有防爆要求的场所使用。
17、设备主要性能参数:按照设备类别。分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名称和参数。包括运行速度、额定载荷、动力方式(分为电动、内燃)。
18、检验单位:填写最近一次进行设备验收检验、定期检验、事故鉴定检验的单位。
19、检验日期:填写检验工作完成,正式出示报告的日期。
20、检验类别:填写验收检验、定期检验、事故鉴定检验等检验类别。
21、主要问题:可填写检验中发现的设备问题等。
22、检验结论:按有关检验规程规定的要求填写,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
23、设备变动方式:填写设备最近发生的变动,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
24、变动主要项目:填写发生变化的主要部位或部件等;移装可填“无”。
25、变动承担单位:填写承担改造、大修、移装等变动的施工单位。
注:所列栏目,没有该项目的填写“无此项”,无法填写内容的填写“无”,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