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等级认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我国汽车运动教练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提高训练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汽车运动事业 发展需要的汽车运动教练员队伍,促进我国汽车运动技术水平的迅 速提高,进一步规范我国汽车运动教练员管理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汽联”)汽车 运动教练员分为初级教练员、中级教练员和高级教练员三个等级。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汽车运动各项目训练教学的人员。
第四条中国汽联相关部门负责对教练员进行等级认定审查和 年检工作,并颁发等级认定证书。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汽车运动教练员的基本职责是完成训练教学任务,提 高运动技术水平,参加规定的进修和学习,同时高等级教练员须承 担对低等级教练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辅导基层训练工作。
第六条初级教练员岗位职责
(一)按照中级教练员或高级教练员制定的训练计划协助完成 理论和实际操作类教学任务。
(二)负责按照中级教练员或高级教练员要求布置教学场地(包 括教室布置和赛道场地布置),准备训练车辆。
(三)按中级教练员或高级教练员的要求,建立训练业务档案, 如实反映新学员培训情况。
第七条中级教练员岗位职责(一)按照中国汽联相关培训教学大纲要求和汽车运动人才成 长的规律,制定、实施训练计划;承担车手的训练教学;选拔、培 养和输送后备人才;承担培训期间的安全责任。
(二)及时了解汽车比赛发展方向,结合训练教学实践,进行 有关选材和改进训练方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三)按中国汽联培训班管理规定要求,每次培训班结束后认 真及时地向中国汽联递交本培训班的总结报告,如实反映培训班和 新学员培训情况,如实反映初级教练员工作情况。
第八条高级教练员岗位职责
(一)按照优秀运动人才成长的规律,制定、实施训练规划和 训练计划;承担优秀车手和低等级教练员的训练教学,选拔和输送 优秀后备人才;承担培训期间的安全责任。
(二)熟悉汽车比赛国内外发展动向,掌握先进的技、战术训 练手段、方法,以及科学选材;总结培养优秀车手和优秀后备车手 的经验,进行专题研究,指导和推动汽车比赛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按中国汽联培训班管理规定要求,每次培训班结束后认 真及时地向中国汽联递交本培训班的总结报告,如实反映培训班和 新学员培训情况,如实反映初级教练员工作情况。
第三章技术等级认定申请及审查
第九条参加初级评选的教练员必须通过初级教练员培训班培 训且通过考核,参加中级评选的教练员必须通过中级教练员培训班 培训且通过考核,参加高级评选的教练员必须通过高级教练员培训 班培训且通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其相应的等级教练员认 定证书。
第十条 自愿接受并自觉遵守中国汽联有关汽车比赛教练员管 理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体育 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有志于从事汽车比赛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汽 车运动基本技术和基础知识者,良好的口才和授课能力,熟悉并能 够执行中国汽联制订的有关汽车比赛规程、规则和赛手培训班教学大纲,无不良行为者,可申请参加中国汽联初级教练员培训,并须 提交如下文件: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简历,近两年参加的比赛及成 绩;所在俱乐部或培训机构推荐信,个人,申请汽车比赛 教练员的等级。
(二)两名中级教练员的推荐信。
(三)当年身体健康证明、有效驾驶证和运动执照(场地类须 持有C级或以上运动执照,拉力/越野类须持有R级运动执照)复印 件。
第十一条 已经取得中国汽联初级教练员资格满四年以上,比 较系统地掌握汽车比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结合实践进行一定 的科学研究;有一定的学识水平和实际教学经验;担任6期或以上 培训班执教工作者,可申请参加中级教练员培训班培训考核。
特殊人才经中国汽联批准后可直接申请参加中级教练员培训班 培训考核。
第十二条 已经取得中国汽联中级教练员资格满五年,同时具 有大专以上学历,系统地掌握汽车运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选 材和基础训练教学有较深的研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文章; 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并能借助字典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所培养的 车手按训练教学大纲要求80%达及格标准,其中20%良好,可向中国 汽联申请高级教练员培训班培训考核。
第四章年检
第十三条各级教练员每年必须在中国汽联进行年检,每年的 12月1日至次年的1月31日为教练员的年检日期,各等级教练员 必须在此期间内将有关材料送或寄交中国汽联,逾期不予办理(以 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教练员等级认定收费标准每年每人交纳认定费500 m o第十五条每年年检时教练员必须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本人的年检申请表,内容包括:本年度参加的比赛及成 绩;参加教练员工作的培训班名称、时间和地点。
(二)当年身体健康证明、有效驾驶证和运动执照复印件。
(三)所在单位名称、有效的通讯地址及联络方式。
(四)对培训班组织工作和教学大纲的总结及建议。
第十六条各等级教练员每年必须按照运动执照年审规定参加 相应等级和低等级的汽车比赛各一场,并担任四次以上培训班的教 学工作,否则不予参加年检。
第十七条 未能按照中国汽联规定开展教学工作或在中国汽车 运动中有违规、违纪处罚的,将取消其教练员资格。
第十八条 教练员连续两年未担任过培训班执教工作,或未按 规定进行年检,从第三年起将
取消其教练员资格。只有重新参加初 级教练员培训班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再次获得初级教练员等级认 定证书。
第十九条年检合格者的名单将每年一次在中国汽联上公 布。教练员必须持有经过年检合格的教练员等级认定证书方能担任 培训班教学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教练员等级认定申请表
日期:
姓名 | 国籍 | (照片) |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所属地 | 运动执照 | ||||||||
职业 | (固话) | ||||||||
血型 | 手机 | ||||||||
婚姻状况 | 身份证号码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教练员级别 | 初级口中级口高级口 | ||||||||
项目种类 | 场地口拉力口越野口 | ||||||||
文化程度 | 外语程度 | ||||||||
运动汽车参赛履历 | |||||||||
时间 | 赛事名称 | 成绩 | 时间 | 赛事名称 | 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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