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是指根据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14)的规定,针对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制。该标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2021年7月1日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14)是适用于所有乘用车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然而,从2021年7月1日起,这一标准被新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所取代。新标准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的试验工况进行了调整,从NEDC切换为WLTC。这种改变将影响车辆的综合燃料消耗量,并使得在WLTC标准下,燃油车的油耗和电动车的续航里程更接近于实际驾驶的油耗与续航里程。
请注意,具体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可能会因车辆类型、排放标准、行驶条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建议查阅相关的汽车制造商或政府部门提供的技术规格或法规。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