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我省公路货车超载超限的现状、成因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采用经济手段调节货车超载超限的利益关系,加快费改税的进程,降低车辆运输成本,加强法制及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货运市场秩序,建立公平合理的运输市场的治超对策。
[关键词]:超载超限;道路交通;经济利益
一、引言
我省是一个典型的内陆省,道路交通运输作为我省主要的运输方式,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在市场经济尚未走向成熟、依法调节市场相对滞后的今天,我省货车超载超限现象表现得相当普遍,形势十分严峻,成为我省道路交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它直接威胁着我省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在某种程度上已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损害,严重影响了构建和谐贵州的大局。因此结合我省货车超载超限现象,出治理货车超载超限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省货车超载超限的现状
贵州省产煤、磷等矿产矿石资源十分丰富。据调查,从这些产地运出的矿石成为超载超限运输的主要货源。在一些矿区比较集中的地方,载货货车的超限率达到100%,其中车货总重在40吨以上的运煤车辆超过了60%,有些车辆核载为8吨的车辆,货重高达30多吨。据省公路局统计,在全省9个地区中,超限超载运输比较严重的县乡公路有42条,日平均交通量为821辆,超限车辆占46.9%,受影响里程达2092公里。超载超限运输比较严重的国省干线22条,日平均交通量为896辆,超限车辆占80%,受影响里程达1915公里。比如:黔西南的普安-兴仁公路是普安县运煤车辆的重要通道,普-兴线设计技术标准为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最大允许荷载质量为15吨。据统计,在该线上行驶的运煤车辆荷载6吨的单轴货车实际载货25吨以上,平均超载19吨,车货总重超过30吨;荷载8吨的双轴货车实际载货40吨以上,平均超载32吨,车货总重超过60吨;六盘水被誉为“江南煤都”,这里的运煤车普遍超载,“公路坦克”随处可见,尤以盘县运煤车为甚。盘县某司机坦言,载重8吨的双桥车,基本要装到40吨才有钱可赚,一般超载都在核定载重的3-5倍,超载一倍仅能维持成本。黔南州福泉是我国著名的矿产区,从该地经贵新高速公路运出去的矿物质(以煤、磷矿为主)的货车几乎无一不超载,由于没有卸载条件多数是后放行,但是在这里我看
到天天超载天天,天天同样天天超载。我曾向一些司机做过关于超载超限所带来的危害的调查,多数的货运司机是知道的。但为什么超载超限现象还那么严重呢?“不超载就赚不到钱!”几乎是所有超载超限司机的答案。至于是不是“不超载就赚不到钱”,贵州省公路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近几年来,由于贵州省公路路面不断改善,跑车的人越来越多,运力过剩,跑车者为了争抢生意不得不压价,而压价的结果就使得实际的运价不能到位,所以只好以超载来保证有钱可“赚”。我想,对于以上贵州省公路局有关负责人的说法也只能是超载超限现象产生原因的一个方面,导致贵州省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现象日趋严重的主要原因应该是诸多方面造成的: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既有宣传不够的原因,也有打击不力的原因;还有法规不健全、源头管理不落实、有关部门配合不够等深层次的原因。
三、我省货车超载超限的原因分析
(一)货运车辆受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国家现行对车辆开征的各种税、费均以车辆的核定吨位计征。在各种税、费固定计征的情况下,超限超载运输便是提高运输经济效益的最现实、最直接的办法。因此车主便设法提高车辆的载重能力,如加大动力、加固车架、加厚钢板、加高车厢栏板、非法更改技术参数等。
(二)货运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我省公路路况的改善,买车跑运输的人越来越多,运力盲目增长而使运力越渐过剩,货源信息不畅,同时因运输成本(各种规费,燃料等)的提高更是加剧了货运市场的竞争,货运市场的过度竞争又导致货运运价长期低迷,所以货运利益主体就在超载超限运输上竞争。近几年来我省公路发得到很大的发展,从2002年到2006年,全省新增高等级公路786.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67公里。到2006年底,全省二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524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78公里。这一方面为我省的公路运输提供了逐渐完善的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必须看到,在此期间全国各地的公路规费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包括各省(市、自治区)的养路费,有些地区还设立了客货运附加费、公路建设基金等。从贵州省来看,贵州高速、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基本收费标准将过去的平均0.38元/吨公里调整为0.5元/吨公里,二级公路(封闭式、半封闭式)基本收费标准由0.22元/吨公里调整至0.35元/吨公里。玉凯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统一调整后的相关标准执行。更为重要的是收费公路的规模在不断扩大,所有这些都提高了运输企业的运输成本。“竞争激烈不多拉挣不到钱”,某物流运输企业的一位管理者说。“超载”已经是行业中公开的秘密,而且跑长途运输的车辆以外地牌照居多,一般超载都在核定载重的3-5倍,超载一倍仅能维持成本。在调查中小李一边抽着烟一边给我们算了笔小账:一辆5吨货车从贵州
跑一趟广西,按100元/吨的运输价格计算,跑一趟才500元,可这一趟所需的成本,包括路桥费、油费、车辆折旧的费用,累加起来却要1000元左右;超载一倍费用才持平,如果司机要赚钱,起码要超载一倍以上。由此可见货运市场竞争激烈无序是导致超载超限一大原因。
(三)汽车制造业和改装业不规范经营。由于汽车行业竞争激烈,一些汽车制造和改装企业为打开销路,迎合车主少缴交通规费的心理,不惜“大吨小标”,采取降低吨位标识、提供假型号、假技术参数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手段促销,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如:核定载重1.99吨的“乘龙”,改型后比加长“东风”还长,可载20吨货;“三菱”货车核定8吨,进口发动机可拉30吨,所以不法生产厂家在客观上为超载超限提供了条件,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超限超载运输的蔓延。
(四)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及管理不善等。1.1991年初交通部和国家计委联合下发了《公路汽车征费标准化计量手册》,要求各地的养路费征收机构按计量手册中规定的汽车装载吨位计征养路费。该手册执行10多年来,对各地养路费征收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有效地保证了交通规费的足额征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广大车主对此表示理解
和赞同,但随着超载查处力度的加大,新的矛盾开始出现,查处超载的标准是车辆行驶证上所核定的装载吨位,但核定吨位的依据是厂家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如前所述,由于产品技术参数的不真实,必然导致行驶证上的核定吨位与车辆的实际承载能力相去甚远,也与交通部和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计量手册所规定的计费吨位有相当的差异,这表明《公路汽车征费标准化计量手册》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管理的需要。2.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这就加大了对超载超限治理的难度,有的地方抓得严,有的地方抓得松。这样产生的后果,(1)不利于从源头遏制超载超限现象,无法实现“超载超限车辆不出县、不出市乘龙汽车”的治理目标,(2)不能真正将超载超限车辆控制在“萌发地”。3.一些执法、管理部门执法不严,疏于管理,措施不力,存在只收不纠正教育的倾向。收费和令车主超载颇感头痛,为了弥补损失,车主只能在超载超限上做文章,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超载。据息,太原东柳林桥被压塌事件,根据“车货总重达183.2吨”的描述可以判断,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超载事件,这辆拉矿粉的车居然装了近200吨,超载率如此之高。就算不压塌桥面,上路行驶也是相当危险的。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辆严重超载的重卡,居然能够在国道上堂而皇之地行驶100多公里,没有任何执法人员干涉并制止这种严重违法行为,这种现象对于全国来讲只能是一个缩影,我省当然也不例外。超载超限现象谈何根治?
很多众反映,执法者执法不严,不排除某些执法者有意为之。他们不肯“竭泽而渔”是为一己私利。所以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及管理不善正是超载超限泛滥成灾的深层原因。
(五)警力严重不足、相关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所以管理难以到位。近年来我省道路建设不断的加快,机动车辆急剧增加,但交通民警增加的数量不多,交通路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等相关部门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联手与配合,加上目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还是以人力为主,效率不高,特别是对乡村公路无法做到有效的监控,使投机经营者有机可乘。
四、治理公路货车超载超限的对策措施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见,治超只进行处罚是行不通的,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彻底改变这一现象,必须从源头进行治理。
(一)采取经济手段
要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用经济杠杆调节车辆超载超限的利益关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尽快研究提出调整车辆通行费征收计量标准,制定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和收费系数,减少营运性货车的运输成本。2.尽快
修改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对现行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和计量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在解决车辆“大吨小标”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按车辆行驶证核定吨位收取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实现车辆出厂标定吨位、行驶证核定吨位、车辆缴费计量吨位的统一。3.重点指导计重收费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适时在一些重点地区或重点路段逐步推广。己经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在集中治理期间应确定车辆超载超限认定标准的范围,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提高合理度。
(二)完善制度、强化执法检查力度
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为加强综合治理提供坚实的后盾。加强综合治理要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严重超载超限车辆不出省(区)、不出市、不出县。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公路部门开展超载治理工作。从执法能力看,要强化超载治理队伍建设,在主要干线上设立超载自动检测设备,建立必要的卸货场地,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同时要加强道路巡查力度,理顺国家交通行政管理、汽车生产行业管理、公安交警车辆管理三部门之间的关系,车辆管理、路政管理与交通稽查相结合,在一个时期开展治理超载运输专项斗争。加强公路巡回检查,对较为严重的路段设立流动巡回检查车辆,当场
测量,当场处罚。有关部门应严把生产厂家产品的“限制标准”关,对产品鉴定时应有相应的标准限制制约。对于购销商家,应加大对其经营行为是否合法的检查监督力度。发现擅自变更产品合格证者,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查处。要严格执行汽车生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杜绝“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倒卖产品合格证问题,加大查处违规企业力度。各有关部门可联合对车辆改装厂的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以改装车辆为线索,顺藤摸瓜到车辆改装的非法厂家,发现不法行为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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