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白 纸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要求,全市范围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从2019年7月1日起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经环保部门审核后进行编码登记。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申报和编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需申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包含在本市使用,但所有人非本市的且无环保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本次申报登记暂不包括农业机械、林业机械。
二、申报方式
可使用手机小程序或计算机网络两种方式填报。
(一)通过小程序填报,二维码见右图:
(二)通过计算机填报,网址为:p:8127/sdjdc
三、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登陆小程序或者指定网址后,按系统提示注册账号后,需填报以下信息采集表中的内容。
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表 | |||||
■登记信息 | |||||
填表人(必填) | 填表时间(必填) | 年 月 日 | |||
填表人(必填) | 机械归属类型(必填) | 单位□ 个人□ | |||
有铭牌的机械, 必填其中一组 | 机械环保代码 (2017年7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机械必填) | ||||
同一组 | 发动机型式核准号(2008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生产、进口的机械必填) | ||||
发动机出厂编号 | |||||
机械出厂编号/PIN码 | |||||
环保信息公开编码(2017年7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机械必填) | |||||
机械所在位置(必填) | |||||
■机械信息 发动机额定功率 | |||||
机械类型(必填) | |||||
机械品牌 | 机械产品规格型号 | ||||
机械制造产地 | 排放阶段(必填) | ||||
机械制造企业(必填) | 机械出厂日期(必填) | ||||
发动机型号(必填) | 发动机制造企业(必填) | ||||
发动机出厂日期(必填) | 发动机额定功率,kW(必填) | ||||
排气后处理装置(系统型号) | 排气后处理装置(生产厂家) | ||||
燃料种类/电动(必填) | 所有人或单位名字(必填) | ||||
所有者证件编号(必填) | 所有人或单位(必填) | ||||
机械所有者详细地址(必填) | 其他永久性号码 (无铭牌机械,必填) | ||||
附加信息(更换过发动机/加装了DPF) | |||||
机械使用地点(必填,包括工地、机场、港口、矿区、企业内部、内河、其他) | |||||
■附件上传 | |||||
所有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照片(必传) | |||||
机械出厂合格证照片 | |||||
机械机身不同角度照片,四张,指的是机械的前端、尾部、右侧、前右侧45度照片(必传) | |||||
环保信息标签照片 | 有铭牌机械,必传其一 | ||||
带有发动机型式核准号的照片 | |||||
机械环保代码照片 | |||||
机械铭牌照片 | |||||
发动机铭牌照片 | |||||
其他照片(无铭牌机械,必传) | |||||
信息采集表的有关项目说明
1.1机械类型
机械类型包含: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对于难以进行分类的机械统一为“其它”。
1.2排放阶段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的判定,按照以下步骤依次进行,在前面步骤可以完成排放阶段判定的,不进行后续步骤。
第一步:根据出厂合格证等材料判断为纯电动的,排放阶段代号为D。
第二步:有机械环保信息标签的,从环保信息标签上读取机械环保信息公开编号,登录国
家移动源监管平台查验机械环保信息公开编号真实性,环保信息公开编号为24位,第6位是机械对应的排放阶段。
第三步:有发动机铭牌的,从铭牌读取发动机型式核准号/发动机信息公开编号/信息入库号,登录国家移动源监管平台查验型式核准号真实性,型式核准号为16位,第6位是发动机对应的排放阶段,发动机的环保信息公开编号/信息入库号为24位,第6位是发动机对应的排放阶段。
第四步:有机械环保代码的,登录国家移动源监管平台查验代码真实性,确定排放阶段。
第五步: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判定排放阶段,按以下方式处理:
(1)按生产日期(根据合格证等资料):
按生产日期判定排放阶段的,排放阶段不能超过国2。
柴油机械生产日期在2009年10月1日以后,且没有环保信息公开编号的,排放阶段认定为国2。
柴油机械生产日期在2009年9月30日及以前的,机械排放阶段认定为国1及以前。
(2)没有资料证明排放阶段的,排放阶段认定为国1及以前。
1.3机械制造企业
对于组装的机械填写“XX组装企业”或者“组装企业”。
1.4燃料种类/电动
汽油、柴油、LPG、CNG、油气混合动力、油电混合动力、电动、其他。
1.5其他照片和其他永久性号码
其他照片指除了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和信息公开标签外,其他固定在机械机身上的永久号码照片以及出厂合格证照片等,永久号码有发动机缸体上冲压的编号、机身上冲压的PIN码及车架号等其他在机身上的永久性号码。
1.6附加信息
附加信息指需要特别说明的信息,如进行过DPF改造或更换过发动机的机械,在其中填写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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