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运用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功率为1~3150kw工频柴油发电饥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频率为50Hz、原动机为柴油机的固定式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
注:可供60Hz机组参考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146.1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GB 146.2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
GB 755 旋转电机差不多技术要求
GB l105 内燃机台架性能实验方法
GB 1859 内燃机噪声测定方法
GB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差不多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 2423.16 电工电子产品差不多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
GB 3907 工业无线电干扰差不多测量方法
GB 5320 内燃机电站名词术语
GB l2699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电压及转速
ZB J91 005内燃发电机组轴系扭转振动的限值及测量方法
JB 8 产品标牌
3 术语
按GB 5320。
4 技术要求
4.1 总则
4.1.1 机组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应按GB 12699规定制造。机组的额定功率因数为0.8(滞后).单相讥组承诺为0.9(滞后)或1.0。
4.1.2 机组的各配套件,本标准未作规定者,应符合各自的技术条件规定。
4.1.3 对机组有专门要求时,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补充规定。
4.2 工作条件
4.2.1 机组在符合GB II05规定的标准环境状况下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4.2.2 机组在下述条件下应能输出规定功率并可靠地工作。
a . 海拔高度分别不超过1000m.2000m.3000m、4000m;
b. 环境温度:上限值分别为40℃、45℃;下限值分别为5℃、 一15℃、一25℃、一40℃;
c. 空气相对湿度及其它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环境温度上限值,℃ | 40 | 40 | 45 | |
空气相对温度 % | 最湿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 | 90(25℃时) | 90(25℃时) | |
最干月平均最低相对湿度 | — | — | 10(40℃时) | |
凝露 | — | 有 | — | |
霉菌 | — | 有 | — | |
注: 1)指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月平均最低温度是指该月每 天最低温度的月平均值。
2)指该月的月平均最高温度为40℃、月平均最高温度是指该月每 天最高温度的月平均值。
4.3 工作方式
4.3.1 机组在4.2.1规定条件下应能以额定工况正常连续运行12h其中包括过载10%运行1h)。 4.3.2当实际工作条件或试验条件与4.3.1规定不符或超出12h连续运行时,其输出功率应为按GB 1105规定的方法修正柴油机功率后折算的发电机功率,但此功率最大不得超过发电机的额定功率。 4.4电气指标
4.4.1机组的空载电压签定范畴不小于95%~105%额定电压。单相不可控励 磁方式的机组,空载电压整定范畴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4.4.2机组在额定电压时的电压和频率的调整率、稳固时刻和波动率应不超过 表2规定。
表2
机组额定功率 KW | 指标类别 | 电压 | 频率 | ||||||
稳态调整 率% | 瞬态调整率% | 稳固时刻s | 波动率% | 稳态调整 率% | 瞬态调整率% | 稳固时刻s | 波动率% | ||
≤250 | Ⅰ | ±1 | +20 -15 | 0.5 | 0.5 | 1 | ±5 | 3 | 0.5 |
Ⅱ | ±3 | +2.5 -20 | 1.0 | 1.0 | 3 | ±7 | 5 | 1.0 | |
Ⅲ | ±5 | — | 3.0 | 1.5 | 5 | ±10 | 7 | 1.5 | |
Ⅳ | ±7 | — | — | 1.5 | 6 | ±12 | — | 1.5 | |
>250 | ±2.5 | +20 -15 | 1.5 | 1.0 | 5(0~5可调) | ±10 | 7 | 1.0 | |
注:①机组在0~25%额定负载下,其电压和频率的波动率承诺比表列数值 大0.5。
②运算隐态电压调整率时,不包括冷态到热态的电压变化.
③高压(6300v和10500v)机组和单相机组不考核瞬态电压调撬率及 隐定时刻。
③IV类指标仅适用于额定功率不大于12kw的机组。
⑤增压机组的眼态频卒调整率叉像定时刻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4.4.3 机组在空载额定电压时的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不大于下述规定值:
单相机组砌定功率小于3kw的机组:15%;
额定功率为3~250kw的三相机组:10%;
额定功率大于250w的机组:5%。
4.4.4 额定功率不大于250kw的三相机组在一定的三相对称负载下,在其中任相 上再加25%额定相功率的电阻性负载,但该相的总负载电流不超过定值时,应能正常工作:线电
压的最大(或最小)值与三线电压平均值之差应不超过三线电压平均值的5%。
4.4.5 有要求时,两台型号规格相同的三相机组,在20%~100%总额定功率范畴内应能稳固地并联运行,且可平稳转移负载的有功功率,其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分配差度应不超过土10%;不同容量的 三相机组并联;机组最大功率与最大功率之比应不超过3:1,且具有相似调速特性,在负载总功率为并联运行机组总功率的20%~100%范畴内,机组应能稳固地并联运行,各机组实际承担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与按额定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比例分配值之差,应不大于各台机组中最大功率机组额定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10%,及最小机组的额定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25%。
4.4.6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从冷态到热态的电压变化:对采纳可控励磁装置发电机的机组应不超过上±2%额定电压;对采纳不可控励磁装置发电机的机组应不超过±5%额定电压;对采纳表1中IV类指标的机组应不超过士±7%额定电压。
4.4.7 功率不大于250kw的三相机组,空载时应能直截了当启动成功表3中规定的空载四极鼠笼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3表
序号 | 机组额定功率P | 电动机额定功率KW |
1 | ≤40 | 0.4P |
2 | >40~75 | 30 |
3 | >75~120 | 55 |
4 | >120~250 | 75 |
4.5 结构及对环境污染的限值
4.5.1 机组的界限尺寸、安装尺寸及连接尺寸均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并应符合GB 146.1、GB 146.2规定。
机组的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4.5.2 机组应无记油、漏水、漏气现象。
4.5.3 机组的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平均,无焊穿、咬边、夹渣及气孔等缺陷,焊渣、焊药应清除洁净;涂漆部分的漆膜应平均;无明显裂纹和脱落;电镀件的镀层应光滑、无漏镀斑点、锈蚀等现象;机组紧固件应不松动,工具及备附件应固牢。
4.5.4 机组(使用现场组装的机组除外)各部结构应能承担在下列条件下运输时的振动和冲击。
a. 里程:500 km;
b. 路面:不平坦的土路及坎坷不平的碎石路为试验里程的60%;柏油(或水泥)路面为试
验里程的40%;
c. 速度:在不平坦的土路及坎坷不平的碎石路面上为20~30km在柏油(或水泥)路面上为30~40 km/h.
4.5.5 机组的电气安装应符合电路图,机组操纵屏接线端子的相序从屏正面看应自左到右或自上到下排列。机组的各导线连接处应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志。
4.5.6 机组操纵屏上的频率表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5.o级,其它电气测量外表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25级(额定功率不大子5kw的单相机组承诺5.0级),柴油机上所带监测外表应符合配套柴油讥技术条件规定。
4.5.7 发翻各绕组的温升、柴油机水(或风)温度、机油温度及风冷油机气缸温度应分别符合配套发电机、柴油机的标准规定。
4.5.8 机组在常温(5℃~35℃)下经3次启动应能成功。在环境温度低于5℃条件下使用的机组,一样应设置低温启动装置,机组在技术条件规定的环境温度下限值(一15℃,一25℃或一40℃)下应能保证在下列规定的时刻内(包括低温启动装置本身的启动时刻)启动成
功,启动成功后应能在3min内带动规定负载运行:
额定功率不大于250kw的机组,不长于30min。
对额定功率大于250kw的机组,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4.5.9 柴油机与发电机采纳非法兰止口联结时,柴油机与发电机的同轴度,由产 品技术条件规定。 4.5.10 机组应依照需要设减震装置,机组工作时振动的单振幅值应不太 0. 5mm。使用增压柴油机的机组和发动机为单缸、两缸柴油机的机组,其振相 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有要求时,应按ZBJ91 005规定进行扭振运算和测定,并在产品技术条件中明确.
4.5.11 在距机组柴油机和发电机机体1m处的噪声声压级平均值:关于功率不大于250 kW的机组应不大于102dB(A);关于功率大于2s0kw的机组、额定转速3000r/min.的机组和使用增压柴油机的机组,其噪声声压级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4.5.12 对有抑制无线电干扰要求的机组,应有抑制无线电干扰措施,其干扰值应符合表4和表5规定。
表4
频率MHz | 端子干扰电压 | 频率MHz | 端子干扰电压发动机额定功率 | ||
μV | dB | μV | dB | ||
0.15 | 3000 | 69.5 | 1.5 | 680 | 56.7 |
0.25 | 1800 | 65.1 | 2.5 | 550 | 54.8 |
0.35 | 1400 | 62.9 | 3.5 | 420 | 54.0 |
0.6 | 920 | 59.0 | 5.0 | 400 | 52.0 |
0.8 | 830 | 58.0 | 10.0 | 400 | 52.0 |
1.0 | 770 | 58.0 | 30.0 | 400 | 52.0 |
表5
频率MHz | 0.15~0.50 | >0.5~2.5 | >2.5~20 | >20~300 | |
干扰场强 | μV/m | 100 | 50 | 20 | 50 |
dB | 40 | 34 | 26 | 34 | |
4.5.13 机组在额定工况时的排气烟度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4.6 经济性
4.6.1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的燃油消耗率应不超过表6规定。
表6
机组额定功率 KW | ≤3 | >3~5 | >5~12 | >12~24 | >24~40 | >40~75 | >75~120 | >120~250 | >250~600 | >600~1500 | >1500~3150 |
机组燃油消耗率g/(Kw.h) | 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 360 | 340 | 320 | 300 | 290 | 280 | 270 | 260 | 250 | 240 |
注:燃油消耗率的允差值最大应不超过标定值的+5%,重油的基准低热值为42000kJ/kg,轻油的基准低热值为42700 kJ/kg。
4.6.2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的机油消耗率应不超过表7规定。
表7
4.7可靠性
4.7.1 机组的平均故障间隔时刻应不短于表8规定。
表8
4.7.2 在用户遵守生产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情形下,生产厂应保证机组自发货日期起不超过1a,且使用期不超过1500h的时刻内能良好地运行。若在此规定的时刻内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导致机组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并有技术记录可查时,生产厂应免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4.8 安全
4.8.1 机组各独立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问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表9规定。冷态绝缘电阻只供参考,不作考核。
表9
4.8.2 机组各独立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间应能承担试验电压数值为表10规定、频率为50Hz、波形尽可能为实际正弦波、历时1min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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