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功机附录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动力性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
GB/T 18276-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动力性的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
本标准的台架试验方法适用于在用汽车。
本标准的评价指标限值适用于表1所列在用国产汽车,其他在用车辆可参照执行。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实测有效功率
发动机在实际环境状态下所输出的功率。
2.2 校正有效功率
实测有效功率校正到标准环境状态下的功率。
2.3 总功率
发动机仅带维持本身正常运转所必须的附件时所输出的校正有效功率。
2.4 额定功率
标准环境状态下,制造厂根据发动机用途和特点,在规定的额定转速下所规定的总功率。
2.5 净功率
发动机带有本身实际工作所需全部附件时所输出的校正有效功率。
在实际环境状态下,底盘测功机测得的汽车驱动轮输出的功率,不含轮胎滚动阻力和底盘测功机传动系阻力所消耗的功率。
2.7 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
实测驱动轮输出功率校正到标准环境状态下的功率。
2.8 模拟惯量
底盘测功机为模拟汽车在非稳定工况下运行的阻力,按汽车质量匹配的当量惯量。
3评价指标
3.1 检测参数
汽车动力性采用驱动轮输出功率作为检测参数。
驱动轮输出功率用底盘测功机检测。
3.2 评价指标
汽车动力性采用汽车发动机在额定扭矩(最大扭矩)和额定功率(最大功率)时的驱动轮输出功率作为评价指标.
3.3 检测工况
检测工况采用汽车额定扭矩和额定功率的工况。即发动机全负荷与额定扭矩转速和额定功率转速所对应的直接档(无直接档时指传动比最接近于l的档,下同)车速构成的工况。
3.4 限值
在3.3的检测工况下,采用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相应的发动机输出总功率的百分比作为驱动轮输出功率的限值。
ηVM=P VMO/P M (1)
ηVP=Pvpo/Pe (2)
式中:ηVM——汽车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扭矩功率的百分比,%;
ηVP——汽车在额定功率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功率的百分比,%;
P VMO——汽车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kW;
Pvpo——汽车在额定功率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kW;
P M——额定扭矩功率,kW;
Pe——额定功率,kw.
汽车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的限值列于表1。
3.5 汽车动力性合格的条件
ηVM≥ηMa...........................(3)
ηVP≥ηPa...........................(4)
式中:ηMa——汽车在额定扭矩工况下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扭矩功率的百分比的允许值,%;
ηPa——汽车在额定功率工况下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功率的百分比的允许值,%。发动机额定功率
表l 汽车驱动轮输出功率的限值
4 试验方法
4.1 通用试验条件
4.1.1 环境状态
环境温度:0ºC~40ºC;
环境湿度:<85%;
大气压力;80~110 kPa。
4.1.2仪器、设备
温度计、湿度计、气压计、饱和蒸气压计以及底盘测功机。
4.1.3 台架准备
4.1.3.1 底盘测功机应符合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要求。
4.1.3.2 测试前应对照所用底盘测功机的使用说明书检查、调整各运动部件,使其处于良好状况。
4.1.3.3 测试前应对底盘测功机进行检定和校准。
4.1.3.4 测试前应利用试验车辆带动底盘测功机空运转10~30min,以使底盘测功机各运动部件的工作温度正常。
4.1.4测试车辆的准备
4.1.4.1 车辆的装备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条件的规定。
4.1.4.2 车辆空载。
4.1.4.3 车辆使用的燃料和润滑油的牌号、规格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条件的规定。
4.1.4.4 轮胎的规格和气压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 mm,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4.1.4.5 检查空气滤清器状况,允许更换空滤器滤芯。
4.1.4.6 测试前,车辆必须进行预热行驶,使其各运动部件、润滑油、冷却液等达到制造厂技术条件规定的温度状态。测试时可设置处加风扇向汽车发动机吹拂。
4.1.4.7 关闭空调系统等非汽车运行所必须的耗能装置。
4.2 驱动轮输出功率
4.2.1驱动轮输出功率的检测
4.2.1.1 按表1中相应车型的检测速度,在底盘测功机上设定检测速度V M或V P。
4.2.1.2 将检测汽车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启动汽车,逐步加速并换至直接档,使汽车以直接档的最低车速稳定运转。
4.2.1.3 将油门踏板踩到底,测定V M或V P工况的驱动轮输出功率。
4.2.1.4 测取读数。待汽车速度在设定的检测速度下稳定15 s后,方可记录仪表显示的输出功率值;实际检测速度与设定检测速度的允差为±0.5km/h。
4.2.1.5 在读数期间,扭矩变动幅度应不超过±4%。
4.2.1.6 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中表B1记录环境状态及检测数据。
4.2.1.7 汽车的额定扭矩和额定功率取用汽车使用说明书提供的数据。
额定扭矩功率按下式计算:
P M=(M e.n e)/9 549, kW (5)
式中: M e—发动机的额定扭矩,N·m;
n e—发动机额定扭矩转速,r/min。额定扭矩转速n e1~n e2时,取均值。
4.2.1.8 按附录C(标准的附录)提供的方法,将实测驱动轮输出功率修正为标准环境状态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
4.2.1.9 对ηVM或ηVP低于允许值的车辆,允许复测一次。
4.2.2 驱动轮输出功率的试验
4.2.2.1 将底盘测功机按附录B中表B2的设定速度,依次设定试验速度直至额定功率车速。
额定功率的试验速度按下式计算:
V a = 0.377×n e.r p/(i g.i o) (6)
式中: V a—汽车在额定功率时的试验速度, km/h;
n e—发动机额定转速,r/min;
r p—汽车轮胎计算滚动半径,见附录D(标准的附录),m;
i g—变速器的传动比。试验采用直接档,i g=1;无直接档时采用传动比最接近于1的档;
i o—主减速器的传动比。
4.2.2.2 将测试汽车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启动汽车,逐步加速并换至直接档,使汽车以直接档的最低车速稳定运转。
4.2.2.3将油门踏板踩到底,分别测定各设定速度的驱动轮输出功率。
4.2.2.4测取读数。待汽车速度在设定速度下稳定15 s后,方可记录仪表显示的输出功率值。实际试验速度与设
定速度的允差为±0.5km/h。
4.2.2.5 按附录B中表B2记录环境状态及试验数据。
4.2.2.6 按附录C提供的方法,将实测驱动轮输出功率修正为标准环境状态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
4.2.2.7 绘制驱动轮输出功率曲线。
4.3 汽车车轮滚动阻力(F fi)—反拖测试
4.3.1 启动底盘测功机反拖装置,以30km/h的速度暖机运转10~30min。
4.3.2 测定测功机传动系阻力(F c i)。
利用底盘测功机反拖装置带动测功机传动系空转,从30km/h速度起,以每10km/h的速度为一测试点,逐点测试,直至反拖装置的最高速度,重复测试三次。
按附录B中表B3记录并整理测试数据。
4.3.3 测定车轮滚动阻力(F fi)。
分别测定试验车辆从动轴和驱动轴的载荷(G c和G q)。
将测试汽车的从动轮或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拆下驱动轮半轴(测驱动轮时),变速器置于空档,放松驻车制动器,启动底盘测功机反拖装置,从30km/h速度起,以每10km/h的速度为一测试点,逐点测试,直至反拖装置的最高速度,重复测试三次。
按附录B中表B4记录并整理测试数据。
4.4 汽车底盘传动系阻力(F ti)—反拖测试
4.4.1 将测试汽车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变速器置于空档,放松驻车制动器,发动机熄火。
4.4.2 启动底盘测功机反拖装置,以40~50km/h的速度反拖汽车驱动轮及滚筒系统10~30min。
4.4.3 利用底盘测功机反拖装置带动汽车驱动轮转动,从30km/h速度起,以每10km/h的速度为一测试点,逐点测试,直至反拖装置的最高速度,重复测试三次。
4.4.4 按4.3测试汽车车轮滚动阻力。据测算的滚动阻力系数计算相应速度下驱动轮滚动阻力。
4.4.5按附录B中表B5记录和整理测试数据,并计算传动效率。
4.5 加速时间
4.5.1 根据测试汽车的整备质量选定底盘测功机的相应当量惯量,即:
转动惯量= 汽车平移惯量+非驱动轮转动惯量-滚筒转动惯量
当底盘测功机所配备的机械惯量模拟系统的惯量级数不能准确满足测试汽车的当量惯量需要时,可选配与测试汽车整备质量最接近的转动惯量级。
4.5.2 将测试汽车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
4.5.3 货车、客车直接档加速时间测定
4.5.3.1 启动汽车,逐步加速并换至直接档,待车速稳定在30km/h时,全力加速至该车型最高车速的80%。按附录B中表B6记录其累计加速时间。
4.5.3.2 重复测定二次,取均值。
4.5.3.3 整理测试结果,绘制加速性能曲线。
4.5.4 轿车起步连续换档加速时间测定
4.5.4.1 启动轿车,从初速度0 km/h开始起步,连续换档,全力加速至100km/h。按附录B中表B7记录加速时间。
4.5.4.2 重复测定二次,取均值。
4.5.4.3 整理测试结果,绘制加速性能曲线。
4.6 滑行距离和时间
4.6.1 按4.
5.1条选定底盘测功机的当量惯量。
4.6.2 根据车型分类选定试验车辆滑行初速度V1和终速度V2(见表2),在底盘测功机上设定V1、V2值。
4.6.3 将试验车辆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启动汽车,加速至高于设定的滑行速度V1后,变速器置于空档,利用车-台系统贮藏的动能,使车-台系统继续运转直至设定终速度V2。
4.6.4 按附录B中表B8分别记录车-台系统自V1滑行至V2的时间和距离。
4.6.5 重复测定二次,取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