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1.29
【字 号】青政办字〔2021〕16号
【施行日期】2021.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推进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进口汽车网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9日
 
青岛市推进进口贸易
  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近日,经商务部等九部门批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设立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为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为青岛深度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提供新依托,实现全市进口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更趋完善。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机遇,突出日韩,立足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实现示范区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全市外贸转型升级发展新动能,推动服务全省、全市进口贸易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22年,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日益完善,创新类、新兴业态类企业加快集聚,进口贸易结构显著优化;其中,货物贸易进口规模超过1500亿元,对全市货物贸易进口规模贡献率超过60%,与“一带一路”沿线进口贸易占比超过50%;服务贸易进口规模超过100亿元,对全市服务贸易进口规模贡献率达到30%。
  (二)远期目标。建成港口功能完善、现代物流畅达、监管安全高效、金融服务功能健全、市场环境优良、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形成联动日韩、拓展欧亚、辐射全球的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式的国际开放新格局,努力打造航运贸易金融中心、中日韩消费中心、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到2025年,货物贸易进口规模超过2000亿元;服务贸易进口规模超过2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体制机制
  1.完善进口贸易促进机制。建立示范区重点进口企业联系制度。成立示范区进口贸易企业协会、服务贸易促进会,与国内各类商协会、贸促机构、科研院所等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
系,及时收集企业诉求,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
  2.做优做强进口促进平台。依托青岛港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势,做大做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青岛西海岸新区保税物流中心、进口原油保税仓储中心、董家口粮食仓储中心等大宗商品进口促进平台。放大“国际客厅”溢出带动效应,集聚优质国际资源,在高端人才、先进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加强与重点市场交流合作。定期发布山东港口原油到岸估价、船供油估价、原油库存指数,为国内原油采购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
  3.畅通进口贸易物流通道。推进多式联运战略布局,构建以港口为枢纽,畅通郑州、西安、银川、乌鲁木齐等“一带一路”节点城市陆港布局,优化多式联运监管,建设联通内外、交织成网的物流大通道。整合“齐鲁号”国际班列资源,推动周边货源集聚,增加阿拉木图点对点班列发车频率,力争开通汉堡等国际班列,建设辐射胶东半岛的国际班列集结中心。促进欧洲货运航班的连通及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海关,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青岛国际机场集团)
  4.创新打造金融支撑体系。积极创新发展国际结算、金融衍生品、担保及贸易融资等服务进口金融产品,探索发展保税货物质押融资。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展服务贸易企业产品,丰富货物险、知识产权保险等险种产品。出台落实进口贸易关税保证保险支持政策,切实帮助进口企业降低担保成本。探索设立示范区服务贸易资金池,引进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基金、船舶融资租赁、航运金融期货、航运会计服务等各类企业,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进口贸易软实力。(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
  5.优化口岸通关流程。以智慧监管为引领,强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全力推进“两段准入”“两步申报”作业改革。强化风险管理理念,实施风险分类管理。允许高资信企业对经“先期机检+智能审图”排除安全准入风险的进口货物先行提离。完善自动化码头自动查检流程,实现“顺势通关”“无感通关”。实行口岸“智慧查检”,探索危化品远程智能查检模式,提高查检效率。统筹规划口岸部门办公及作业地点,优化通关各环节信息联动和业务衔接,推动建立进口食品农产品“港区一站式”服务。创新中日韩跨境电商商品新零售监管模式,建立示范区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安全溯源制度。(责任单位:青岛海关,青岛自贸片区
管委,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
  6.实现商品质量检测互认。加强中日、中韩海关间互认合作,构建信息互换、执法互助以及检验检疫、标准计量等方面高效顺畅的合作机制,率先推进中日韩检验检测互认。支持示范区内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进口环节检验检测,推动高水平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实验室建设,争取获得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承认,推动进口环节检验检测结果互认。(责任单位:青岛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7.建立进口贸易维权机制。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开展外观设计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业务,将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缩短70%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时限缩短50%以上。争取设立商标业务处理窗口,开展商标权的注册登记、续展等服务。积极引进高水平的版权服务机构,打造集专利、商标、版权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货物贸易差异化创新发展
  8.建设大宗商品集散中心。继续发挥示范区大宗商品进口优势,建立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探索开展矿石、燃料油等大宗散货期货交割业务、保税现货质押融资等业务,打造大宗散货商品全国集散中心,支持山东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支持青岛港打造国际棉花分拨转运中心,促进棉花国内国际的双向自由流动。积极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推动北方船供油中心建设,探索油品混兑调和、锚地供油、跨地区直供等模式创新。探索开展青岛港船供油一船多供,开展青岛港内油库功能整合试点,布局燃料油海上加注区域。研究成立青岛港船供油调度中心,一站式协调解决审批、供油、报关、核销等多项业务。(责任单位: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证监局、青岛海关,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
  9.扩大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鼓励支持符合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进口服务目录》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着力扩大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和咨询等生产性服务进口规模。鼓励支持示范区内重点家电企业用足用好海关减免税各项政策,扩大显示面板、电子元器件等核心零部件进口规模。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消化创新,消除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技术壁垒,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
  10.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快日用消费品进口全链条、全要素发展,打造辐射华北的国际消费品集散交易中心。支持芝麻、亚麻籽、花生、绿豆、腰果、豌豆、咖啡等小宗商品贸易发展,形成原料进口、B2B交易平台、仓储物流、生产加工到末端零售等各环节完整产业链。规划建设山东进口葡萄酒交易批发中心,形成长江以北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进口葡萄酒集散地。(责任单位: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海关,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