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样本
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样本
篇一:
宜 .t axc hin a.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1X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
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
签发的证明文书。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
(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
(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
(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
(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
(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
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对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收货人可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后,通过相.ta xch ina.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电动机号、排气量/ 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原产国、出厂日期;摩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别
代号、颜、原产国、出厂日期。
三、海关办结货物进口放行手续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签发条件的进口货物,可应收货人申请签发证明书。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仅签发一份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
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即一份进口报关单仅签发一份证明书,因报关单申报商品项较多而无法打印在一份证明书上的,实行分页签发。
四、收货人应自进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向海关提出签发证明书申请。因报关单申报或补传数据错
误原因造成证明书数据错误的,收货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换发申请。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车辆合法所有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补发申请,其他货物证明书一律不予补发。对于超出前款规定受理时限的,海关不予受理其申请。
五、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当前合法所有人可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补发,并递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如实说明车辆及证明书合法获得的来源,以及丢失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委托代理人的,应出具代理权限明确的《授权委 .t axc hin a.托书》;
(二)申请人为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的,需提供原进口单证复印件,其他申请人需提供购车发票、合同、协议或其他合法获得证明;
(三)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受案证明;
(四)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五)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类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补发手续的,还应当递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海关受理申请后对原进口事实和证明书签发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安部门核查上牌信息,经核实无误的,海关向申请人补发相关证明书。
六、已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因故需退运或复运出境的,收货人应将证明书交还原签发地海关,并由海关对证明书予以作废。七、证明书一经签发,不得在证面直接进行涂改,对于确需修改的,收货人
应当在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时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换发。
八、证明书签发内容应与进口货物办结海关验放手续时的状态信息相符。货物在境内因故发生变化或更换部件,造成与证明书签发内
容不符的,海关不予受理换发或更改申请。
九、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仅限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进口汽车、摩托车牌证手续时使用,不作抵押等其他用途使用,也不具有作为其他行政管理机关管理依据的效力和作用。十、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和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的签发商品范围
及 .t axc hin a.相关管理要求,仍按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商务
部201X年第44号公告执行。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201X年7 月29日篇二:
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补发程序汇业海关律师指出,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为满足进出口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海关对已实际监管进口的货物事后开具的证明文书。如果遗失了,怎么处理呢?汇业海关律师为大家讲解如下:
海关签发的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如因故丢失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补发手续,但对申请补发《货物进口
证明书》之日两年以前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一律不予补发。如何申请补发呢?首先,货主或其代理人向原签发《货物进口
证明书》联系单的现场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
(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
(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
(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
(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其次,现场海关核实后,手工填制《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联系单》和《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审批单》并制作关封。最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将联系单关封递交上海海关监通处,办理有关补发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
(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
(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
(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更多关于海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欢迎持续关注《海关法网》由海关律师解答。
篇三:
进口车辆购置说明各港口都有一些稀有进口车,但是诸如此类的稀有进口车的上牌问题的确是我们所不了解的,只能说,能够买得起这类稀有车型的人不缺银子,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只要有购买需求,经销商都会给你全程服务,由此引起的稀有进口车上牌的神秘感更强烈了。国家规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凭海关签发的进口证明书,才能给进口汽车办理核发牌证的手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进口汽车、摩托车牌证手续时,要首先查验有无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进口汽车网无此证明书的,一律不予办理牌证手续。海关签发该证明书时,应说明进口车辆的厂牌型号、车身颜、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出厂日期和制造国等内容。证明书上的海关印章式样及真伪识别方法,由直属海关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通过我们的了解,稀有进口车上牌和一般正规的进口车上牌流程差不多,只是麻烦的就是“一致性证书”购车者需要凭这个才能去车管所上牌;而天津等地保税区提的车,有时候这个一致性证书不全……这样的话,上牌会遇到一些困难,车管所
会要求经销商提供一致性证书,所以问题就是什么样的稀有进口车,通过什么渠道的稀有进口车有“一致性证书”?这里又牵扯到了中规进口车和非中规进口车的问题了。目前主要进口汽车类型有多种合法程序:
中规车和非中规车、大3C、小3C、免税车、援助车、外国人或外商自带车、其他特殊用途车。我们常见的稀有进口车遇到的问题:
1、非中规车大多数是中东版汽车和美规版汽车,从进口汽车的类型上讲,一般的稀有进口车都属于非中规车辆。所以一般稀有进口车都没有“一致性证书”。
2、只有中国规格的进口车辆才有一致性证书,所以稀有进口车没有这个证书无法实现上牌。
3、按小批量程序进口的车辆,国家级的汽车检测中心(中国一共有三家:
天津中心、上海中心、重庆中心)会向进口商出具车辆小批量检测报告,该报告一车一份,等同于中规车辆的“一致性证书”,全国
的车管所均可以挂牌。(如兰德酷路泽、中东版霸道、美版丰田塞纳、美版卡宴、奔驰G L系列等)
4、按小3C程序进口的车辆,国家级的质量认证机构会向进口商出具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但该证书所列车辆相关信息是进口商申报的改装车辆的信息,有可能与关单、商检单上的相关车辆信息不一致,有可能导致小3C手续的车辆在中国部分管理严格的地区上牌难,稀有进口车也遇到了这个问题。
5、一般稀有进口车都属于小3C车型,小3C车型手续的车辆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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