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报追2020年中国汽车平行进口行业分析
作者:许广健 陈海峰 王海洋
来源:《汽车纵横》2021年第04期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性蔓延,全球汽车产业发展面临巨大困难,中国进口汽车市场同时面临产品供应不足和需求不振双重压力。2020年,我国进口汽车93.3万辆,同比下降11.4%,近10年以来首次跌至100万辆以内。受新冠肺炎疫情、排放标准升级等因素影响,平行进口汽车市场降幅尤为明显。2020年,我国平行进口汽车共进口7.8万辆,同比下降49.8%,占汽车进口总量的比例降至8.3%;平行进口汽车终端零售10.78万辆,同比下降30.3%。(见图1)
        试点范围政策
        2014年试点以来,我国有序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范围。根据《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商建函〔2019〕462号),汽车整车年进口数量(海关统计)累计达到1000辆的整车进口口岸,即具备开展试点的资格。截至目前,我国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地区已经达到18个,涵盖21个整车进口口岸,187家试点企业。
        排放政策
        由于现阶段平行进口企业尚无法向国内供应国六车型,企业只能销售国五排放标准的车型。2019年以来,我国分区域、分阶段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平行进口汽车销售产生较大影响。
        一是部分地区调整二手车迁入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22号),2019年7月1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山东省、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等对新车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此后,部分消费者通过在尚未提前实施国六的区域购买国五新车并注册登记,然后以二手车的形式迁入上述地区。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逐步将二手车迁入标准升级至国六,抑制了相应地区平行进口汽车消费需求。 (见表1)
        二是延长国五车型销售时间。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18352.6-2016)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 684号)等文件,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2020年7月1日前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尚未实施国六
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这为当时仅能供应国五排放标准车型的平行進口行业额外创造了半年的窗口期,也为相关政策出台预留了时间。
        强制性认证政策
进口汽车网
        我国不断优化平行进口汽车认证管理。2020年4月、5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分别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CNCA-C11-012020)》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CQC-C1101-2020)》,特别对平行进口汽车认证进行了规定。上述文件根据符合性整改或改装情况,将平行进口汽车分为原车型获证、原基础车型获证、原基础车型未获证三类,并设定了不同的型式试验、产品一致性核查要求。同时,说明平行进口汽车一般情况下属于非量产车,在口岸按照每10辆车随机抽2辆(不足10辆按10辆计算)的方式进行结构和技术参数核查、部分非破坏性试验项目的检测。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CNCA-C11-012020)》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CQC-C1101-2020)》设定“环境保护自我承诺方式实施程序”。在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可由认证委托人采用自我承诺方式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能够持续符合现行排放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认证机构加严获证后监督抽查确保认证有效性。目前,已经有多家企业通过该方式获得了平行进口汽车CCC证书,相关车型的认证费用也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