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22.11.01
∙【分 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汽车商品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加强海关对进口汽车商品检验的管理工作,海关总署修改了《进口汽车商品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v),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系统提出意见。
二、:****************。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进口汽车商品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进口汽车网 附件:进口汽车商品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进口汽车商品检验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海关总署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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