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知四篇
贷款通知 篇1
记者了解到,“差额扣款”是新系统的最大特。当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自己每月还要掏出一部分钱用于还贷。在老系统中,公积金中心是将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卡上,贷款人补足相应的还款差额后整划整扣,也就是说还款卡如果余额不足,系统是不进行实时扣划还贷的。而系统升级后,公积金中心实施“自动差额扣款”,即如果贷款人还款卡的余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小于实际月还款额,系统将自动扣除其还款卡的实时账户余额,对于所欠差额,将会在当月再次自动扣款时进行补扣。比如贷款人每月还款额为元,当月贷款人银行卡金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只有1800元,差额扣款就是先扣下这1800元还贷,还有未扣到的200元在当月补扣,贷款人必须在当月将差额补上。这种扣款方式更加人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贷款人因还款卡余额不足造成逾期的利息损失。
汽车贷款首付 但此新系统逐月还贷业务正常办理须满足3个条件,即:单位公积金不欠款、个人贷款不欠还、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超过两个月的月缴存额。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东管理部主任顾建平提醒,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月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人要在还款账户上及时、足额地存入还款金额,以免产生连续或累计逾期状况,造成信用不良记录。
此外,新系统上线后,每名贷款人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直接自动扣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再将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划转到贷款人还款卡上,再进行抵扣贷款本息。比如贷款人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200元,每月归还公积金贷款元,这1200元由公积金中心直接扣划还款,不再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账户,贷款人每月只需按时存入800元,银行会扣划这800元用于还贷。这种方式也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了业务流程,方便了缴存职工。
贷款通知 篇2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又有提高,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市区买房最高可贷80万;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离婚后不再“捆绑”,非主贷方离婚后满6个月可再次申请贷款……
3月31日,记者从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调整,不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也有了放宽。
【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再提高 市区买房最高可贷80万
去年11月,我市打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标准,根据各地不同情况,不同程度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时隔4个多月,这份惊喜又有了延续,我市再次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变的是,贷款额度高低仍由购房所在地“说了算”。
其中,购房所在地位于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城市规划区内的,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了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购房所在地位于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城市规划区内的,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到了7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调整比较大的是古田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到了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是新购住房,在各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也同样能享受到这样的额度。而根据此前的政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论在哪里,执行的都是统一标准,即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 放开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界限
市民张先生已有一套商品房,要在过去,他购买第二套房时得慎重了。因为如果他买的是普通商品住房,便称为首改房,可以按首套房来认定;而如果他买的是非普通商品住房,则不属于首改房。
“是否普通商品住房,有三个判定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规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购房总价在150万以下的住房属于普通商品住房。
“此次的政策调整中,放开了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的界限,规定除购买别墅外,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论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该负责人说道。
是否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成关键 首付比例降至20%
今后,买房市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您购买的是第几套房子已不是关键,重点在于是否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明确,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个人房产登记信息。如果是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降至20%;如果非首次申请,首付比例则不低于30%。
另外,在利率的执行上也有变化。此前的规定是,属于首套房或首改房的,执行基准利率,否则利率上浮10%。今后,将统一执行基准利率。此次规定,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共同贷款买房夫妻离婚后 非主贷方6个月后重新买房可申请贷款
市民王先生和李女士结婚时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王先生作为主贷方、李女士作为非主贷方写入了贷款合同中,共同还款。两年前,两人因为感情不合离婚了,不久后李女士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房子。可这在当时的政策中是不允许的。
“根据此前的政策规定,夫妻即便是离婚了,在住房公积金的还款上他们还是‘捆绑’在一起的,只有等到这笔贷款还清了,他们各自才可以再次提出贷款申请。”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中明确提出将支持离婚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离婚,非主贷方在离婚后满6个月后重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申请时应提供法院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财产、债务分割证明,证明离婚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归主贷方(原配偶)单独所有,由主贷方承担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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