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充电桩市场调研分析报告此文档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
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已逐渐成为普通汽车的替代首选。在中国,尽管新能源汽车市场总量还很小,但由于得到政府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也开始加速发展,而下游充电桩数量的不足,则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配比超过4:1,而标配为1:1,历史欠账严重;同时,新设施建设也严重滞后,而新能源汽车增量还在快速增加。充电桩建设缺口巨大,电动汽车增长倒逼充电桩投资加快。
1、充电桩概述
1.1充电桩定义: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电卡在充电桩提供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进行相应的充电方式、充电时间、费用数据打印等操作,充电桩显示屏能显示充电量、费用、充电时间等数据。
1.2充电桩功能:
充电桩能实现计时、计电度、计金额充电,可以作为市民购电终端。同时为提高公共充电桩的效率和实用性,今后将陆续增加一桩多充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功能。
1.3充电桩分类:
按安装方式分可分为落地式充电桩、挂壁式充电桩。落地式充电桩适合安装在不靠近墙体的停车位。挂壁式充电桩适合安装在靠近墙体的停车位。
按安装地点分,可分为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公共充电桩是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库)结合停车泊位,为社会车辆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是建设单位(企业)自有停车场(库),为单位(企业)内部人员使用的充电桩。自用充电桩是建设在个人自有车位(库),为私人用户提供充电的充
电桩。充电桩一般结合停车场(库)的停车位建设。安装在户外的充电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安装在户内的充电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2。
按充电接口数分,可分为一桩一充和一桩多充。
按充电方式分可分为充电桩(栓)可分为直流充电桩(栓),交流充电桩(栓)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栓)。
1.4应用方案:北京电动汽车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控制电路主要由嵌入式ARM处理器完成,用户可自助刷卡进行用户鉴权、余额查询、计费查询等功能,也可提供语音输出接口,实现语音交互。用户可根据液晶显示屏指示选择4种充电模式:包括按时计费充电、按电量充电、自动充满、按里程充电等。
2.充电桩行业国内外市场发展现状:
2.1国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情况:
国内模式目前我国正处于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政府和企业关注于充电站专业服务是直充还是换电的选择中,国内充电站的综合服务尚未开发。
(1)充电站成功运营案例:国内现有的两个最大最成熟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就是北京奥运充电站和上海世博充电站,这两个充电站目前都是为城市电动公交客车提供电池快速更换服务,两个充电站目前都不属于正式商业运营,只是政府组织下的试点运行。两个充电站的共同点就是都是由当地公交集团主导运行,充电站由国家重大专项资金和地方出资建立,电动客车归属公交集团运行,北京奥运充电站使用的动力蓄电池从电池厂家租赁,按照使用的电量每月付给电池厂家租赁费用(约1度电4元人民币),而上海世博充电站则直接从电池厂家购买电池,同时电池厂家负责初期电池的维护保养,并完成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之后电池的所有权归充电站。
(2)目前,国家电网正加快与各地方政府合作,以加快充电站的建设进度。根据年初国家电网公司工作会议上总经理刘振亚提出的规划,年内国家电网将在27个省市(区)建立公用充电站75座、交流充电桩6209台以及部分电池更换站。目前已宣布项目包括,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与西安合作年后建立5座中型电动汽车充电站;成都省电力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年内建立3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和300个充电桩;湖北省电力公司与宜昌市合作年内建立1座大型充电站,16
个充电桩;重庆市电力公司与重庆合作年内建立50个充电桩中海油:与中国普天合资成立了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专门运营电动汽车能源供给网络。合资公司已与众泰汽车合作,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在中国2个以上省会城市启动纯电动汽车充电站网络建设。中石化:中石化宣布以北京作为突破口,首次进入充电站行业。中石化旗下北京石油分公司已与北京首科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北京中石化首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主要利用中石化现有面积较大的加油、加气站改建成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中石化将以北京作为进入充电站行业的突破口,其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最终将扩展到全市范围,进而扩展到河北、天津甚至更大范围。中石油:据称与地方政府部门有接触,提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想法。
(3)国家电网公司的充电站投资计划:国家电网将分三个阶段大力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第一阶段(2010年)充电站主设备总投资规模将达到3亿元,在27个网省公司建设75座充电站和6209个充电桩,初步建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架构;第二阶段(2011-2015年)投资140亿元,电动汽车充电站
规模达到4000座,同步大力推广建设充电桩,初步形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第三阶段(2016-2020年)投资180亿元,电动汽车充电站达到10000座,同步全面开展充电桩配套建设,建成完整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到2020年充电站主设备总投资将达到320亿元。2010年充电站主设备中充电机、电能监控系统、有源滤波装置的投资规模分别将达到1.5亿元、2000万元、6300万元,第二阶段的年均投资规模将迅速增长至14.4亿元、1.6亿元、6.72亿元。2010年充电桩投资规模1.6亿元,2011-2015充电桩投资规模45亿元,年均投资9亿元,是第一阶段年均投资规模的5倍。到2020年,充电桩总投资将达到125亿元。
2.2国外充电桩发展情况:
美国、日本、以列、法国、英国等国家都已开始建设各自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主要以充电桩为主。
(1)美国,美国国土辽阔,且各州独立性较强,在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设想上各州有所不同,加利福尼亚州、弗吉尼亚州等地都开展了充电设施的建设。其中加州的建设力度最大,由“美好空间项目”公司与加州北部的旧金山、奥克兰和圣何塞等城市的政府联手建设,将于2012年在上述城市的所有居民区、商
厦、停车场和政府大楼安装充电桩,以方便电动汽车驾驶者随时为汽车充电。该公司还将在上述地区
兴建电池更换站,以方便长途驾车者随时更换电池,项目计划总投资达10亿美元。此外,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SolarCity)在加州101高速公路上建造了5个充电站。每个充电站能够提供240V、70A快速充电服务,能够在3.5h内为特斯拉纯电动汽车充满电。
(2)日本,截至2009年,日本拥有100多座充电站,其中60%集中在东京地区。日本政府表示,为普及电动汽车,将在三年内建造千余座充电站。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将带头参与有关的基础建设,2010年东京将率先建成200多座充电站。预计三年后将增加到1000座以上,在东京充电桩更为普及,楼宇路旁随处可见。邻近东京的神奈川县计划5年内至少让3000辆电动汽车上路行驶,该县已经承诺提供150座快速充电站。日本中央政府对这项技术表示支持,将选择城市试点开展电动汽车充电项目。该项目将会涉及在付费停车场、超市以及餐饮连锁店安装电源插座,以供驾驶员们免费使用。
(3)英国,伦敦市区已经有60个免费汽车充电桩,开电力驱动车的人可以非常方便地在住宅附近、办公楼旁边或者繁华街道上到充电桩,享受不计次充电和停车的服务,一年只需交75英镑的管理费。
(4)法国,电力企业在城市建设了很多的充电站供电动汽车使用,同时电动汽车也可以在家中充电。截至2008年,全法国有1万多辆各类电动汽车,200座公共充电站,电动汽车示范应用集中在市政、邮政、公交、电力、环卫等公用事业部门。
(5)以列,2008年1月21日,雷诺-日产汽车公司携手美国ProjectBetterPlace公司与以列政府签
署谅解备忘录,决定在未来三年内开展合作,共同推动纯电动汽车的市场应用。根据合作协议,以列政府将负责制定针对消费者的税收优惠政策,雷诺汽车公司将负责电动汽车的供应,而ProjectBetter已开始建设各自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主要以充电桩为主。
3、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政策环境
3.1政府支持
3.1.1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各地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
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1.2完善财政价格政策。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办法,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在产业发展初期通过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给予适度支持。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
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指导各地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等,及早出台充电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并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逐步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机制。
3.1.3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各地要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PPP等方式,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债券,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1.4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各地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