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日,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36万条轿车用子午线轮胎四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保工程施工单位(安满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江苏天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绿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江苏源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5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介绍,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原名为苏州横滨轮胎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华桥路158号,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子午线轮胎的独资经营企业,目前企业已形成年产32万条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270万只子午线轮胎的能力,其中年产32万条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新建项目于2007年6月取得江苏省环保厅批复,并于2010年通过验收(一期);二期扩建项目(年产100万轿车用子午线轮胎)于2011年10月取得苏州高新区环保局批复,于2015年5月通过验收。三期扩建项目(年产170万条轿车用子午线轮胎)于2014年8月取得苏州高新区环保局批复,于2018年7月通过验收。
本项目为四期扩建项目(年产136万条轿车用子午线轮胎),建设地点位于苏州高新区华桥路158号,本次不新增土地,在现有二期、三期厂房内预留位置进行生产。本项目于2017年9月开始开工建设,2018年12月设备及相应设施安装完成,2019年1月2日进行设备调试,于5月底完成设备调试。随后6月1-2日江苏源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本项目投资总额: 5584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474万元。
项目新增职工252人,年工作日数为34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锅炉、各贮存仓库、公用设施、雨污分流、废水处理、消防尾水池等公辅工程依托现有。
该项目于2015年4月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36万条轿车用子午线轮胎四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10月9日取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5]489号。
目前公司各类设施运行稳定,实际日均生产能力已到达设计负荷产能75%以上,基本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36万条轿车用子午线轮胎四期扩建项目为本次验收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对照环评,实际建设中有如下几点变动:(a)环评中四期FN密炼废气经抽风机收集后通过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四期FN密炼废气经收集后与二期FN密炼废气共用一套处理设备(布袋除尘+高效过滤+碱洗喷淋+活性炭,其中碱洗喷淋+活性炭为新增)一个排口(Q4)。降噪轮胎(b)四期NP密炼废气和压片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高效过滤+干式氧化+碱洗喷淋+活性炭处理后与二期NP密炼废气共用一根
排气筒(Q3)排出,其中碱洗喷淋为新增。(c)四期硫化废气收集后由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Q5、Q6)排放,将环评中P4-4#,P4-5#两根排气筒合并成一根(Q6),P4-6#、P4-7#、P4-8#三根排气筒合并成一根(Q5),硫化排气筒由5根减少至2根。
对照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附件中“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相关环保治理措施,运营过程中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的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可纳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来源为软水制备弃水、锅炉代谢水、冷却塔弃水、压片压延后冷却水、冷凝水箱少量的蒸汽冷凝水以及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进新区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a)炭黑输送废气:炭黑尘在输送的过程中产生的炭黑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滤筒除尘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b)其他粉料拆包、计量、装袋废气:其他粉状原料在拆包、计量、装袋时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捕集、抽风装置收集后通过脉冲滤筒除尘器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c)NP密炼废气:橡胶在混炼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炭黑尘)、非甲烷总烃和恶臭(臭气浓度计),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抽风机通过二级脉冲滤筒除尘器+干式氧化后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压片废气:在炼胶车间胶料压片、冷却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集风罩收集后经进入布袋除尘+高效过滤+干式氧化+碱洗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e)FN密炼废气:在此工序产生粉尘、炼胶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抽风机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高效过滤+碱洗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f)硫化废气:硫化反应中生成的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g)本次项目不设置锅炉,锅炉依托现有项目(二期、三期)的,天然气蒸汽锅炉的燃烧废气通过1根12m高的排气筒排放。(h)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NP密炼机、FN密炼机、帘布切割机、胎圈成型机、风机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企业通过在设备选型、在设备衔接处、接地处安装减震垫,利用厂房隔声、厂房外绿化带吸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橡胶及橡胶边角料、废钢丝、废钢丝帘布、生胎次品、不合格产品以及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危险固废主要有日常照明过程中产生的废灯管、高压配电站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现场临时照明产生的废UPS(电源)、废机油及含油废弃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碱洗喷淋废液。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总排口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的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的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的浓度符合限值要求。《污水排入城市下水
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标准,同时以上外排指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3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炭黑输送和粉计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炼胶、硫化废气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2014)标准;锅炉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测显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2014)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本项目危废仓库依托现有危废仓库。一般固废废橡胶及橡胶边角料、废钢丝、废钢丝帘布、生胎次品、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收集后外售于苏州市吴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除尘器粉尘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日光灯管由苏州伟翔电子废弃物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废UPS由有资质公司处置,机器废油由太仓市元通废油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由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喷淋废碱液委托苏州洁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至新区浒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质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负荷、不影响其达标处理能力,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状态。
(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浓度及速率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厂界浓度最高点符合排放要求;周边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的运行噪声,在有针对性的采取合理布置、消声、减振和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危废仓库采取了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污染防治措施并按要求转移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5)项目已经完成含本次四期项目的突发环境实践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号320505-2018-047-L);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本项目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本项目批建基本相符,工艺流程与原环评基本一致。验收监测期间,对废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及对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排放进行了总量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预测要求。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36万条轿车用子午线轮胎四期扩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2.后续要求
(1)项目涉及固废防治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向环保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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