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8.13
【字 号】陕发改价格〔2021〕1146号
【施行日期】2021.08.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为深化“十四五”时期我省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精神,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陕西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精神,深化十四五时期我省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系统观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重点围绕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确保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运行,深化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加强公共服务价格改革,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价格管理治理和服务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价格工作积极作用。
(二)主要目标。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二、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更好保障基本民生和经济安全
(三)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适应形势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完善价格监测分析制度和风险预警框架。建立价格监测品种和价格监测点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价格监测品种和价格监测点代表性。加大价格监测巡查力度,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运输、销售、成本和价格动态,做好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的价格应急监测。加强价格监测数据分析和价格形势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的价格异常波动,强化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及时反映妥善应对。进一步升级改造全省价格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发挥好系统数据库优势。善于借助外脑,建立专家库,深化与行业协会、市场机构合作,提升分析预测质量。
(四)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落实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要求,制定调控方案,明确调控责任,建立重要民生商品调控目录清单并动态管理。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销衔接,建立价格区间调控制度,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有利于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采取多层级储备调控、进出口调节等方式,发挥好重点企业参与政府储备调控的积极作用,加强生猪等重要民生商品逆周期调节;完善突发应急调控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和极端事件应对预案,建立健全价格应急管理制度、上下联动应急机制,坚持调高
调低并重,注重预调微调,有效保障粮油肉蛋菜果奶等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完善应对物价上涨的民生保障机制,创新重点体生活保障方式;推进政策协同,统筹促进生产、优化结构、保障供应和稳定价格各项目标,强化价格与投资、财政、保险、金融等政策的协同联动;完善市场监管规则,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五)妥善应对大宗商品价格异动。加强对铁矿石、铜、原油、天然气、玉米、大豆、食用油等大宗商品市场动态和价格形势的跟踪分析,深入研判输入性影响,及时提出储备、进出口、财税、金融等综合调控措施建议,协调推动有关方面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价格异常波动时,积极会同或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市场调研、专项调查等方式,规范经营者行为,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重点原材料市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行为。
(六)注重市场预期管理。建立健全预期管理工作制度,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和信息主动公开,有效释放权威信息,增强政策透明度。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舆情常态化监测机制,做好分析研判,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通过解读市场基本面的积极变化、政府保供稳价举措等,强化政府与市场双向沟通和信息交流,释放正面信号,及时回应众关切,
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建立重大调控政策压力评估制度,加强应急突发情况下的网络舆情管理,及时消除可能造成众恐慌情绪的负面舆情,防范化解不稳定因素和次生风险。依据《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价格信息发布行为。
三、加快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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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推动电价改革。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完善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加快理顺省内输配电价结构,核定公布我省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稳步推进销售电价改革,研究制定分时电价机制的具体措施,适时推行尖峰电价,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八)完善电价形成机制。落实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健全电解铝、钢铁、水泥等行业绿电价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两高项目电价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
(九)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价格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方向,结合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指导完善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配合推进城镇燃气配送网络公平开放,减少配气层级,严格监管配气价格,探索推进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市场化。根据价格改革进程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
(十)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完善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进一步健全价格监管体系,科学核定监管周期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四、系统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形成绿发展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