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务来源
《十一五期间汽车国家标准重点工作项目》中“其他项目”第25项《客车灭火装置》。
2 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十一五期间汽车国家标准重点工作项目》中“其他项目”第25项《客车灭火装置》。
2 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在如何主动避免火灾方面:GB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和GB 7258-2004《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在车辆的结构安全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规定,例如油路与电路和高温部位的关系等。旅客运输方面,相关法规也做出了对旅客携带物品的规定。
在被动安全方面:GB8410《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对内饰材料的燃烧速度做出了规定;GB 13094-200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和GB 7258-2004《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都对灭火器的配置做出了粗略的规定。
本标准旨在细化对灭火器的规定,规范客车灭火器的选用类型、选用数量、安装位置和安装要求,增强标准的可实施性。
通过规范客车上灭火装备的配置,并提高人们对灭火器的使用技能,使得一旦发生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和浪费。
国外标准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该标准发布后,将成为世界范围内规定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的第一个国家级标准。
3 标准修订过程
2007年10月,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起草形成《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草案。2007年11月在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课题组会议,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7年10月,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起草形成《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草案。2007年11月在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课题组会议,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
4 标准制定原则和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4.1标准的修订原则
4.1.1 标准的性质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4.1.2指导企业的新产品开发,为国家的客车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4.1标准的修订原则
4.1.1 标准的性质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4.1.2指导企业的新产品开发,为国家的客车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4.2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4.2.1 标准的范围和适用对象
4.2.1 标准的范围和适用对象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灭火装备的类型、数量、位置及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M2和M3类客车。
4.2.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应用GB 15089 确立的M2和M3术语,并规定了以下7个术语。
1)
A类火 class A
固体有机物质燃烧的火,通常燃烧后会形成炽热的余烬。
2)
B类火 class B
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燃烧的火。
3)
C类火 class C
气体燃烧的火。
4)
E类火 class E
燃烧时物质带电的火。
5)
手提式灭火器 portable extinguisher
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S喷出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具。
注:3.1~3.5来源于GB 4351.1-2005.
6)
自动灭火装置 device of automatically extinguishing
具有温度探测功能和发生火灾时自动喷射灭火剂功能的灭火装置。
7)
灭火性能 extinguishing capability
灭火装备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灭A类火的性能用级别代号数字和火的类别代号A组成; 灭B类火的性能用级别代号数字和火的类别B组成;灭C类火的性能用字母C表示;灭E类火的性能用字母E表示。火灾级别模型见GB 4351.1-2005表11和表12.
4.2.3 技术要求的确定
4..2.3.1 本标准参照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参考GA 602-2006《干粉灭火装置》、铁公安函〔2004〕345号,引用如下四项标准: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A 578-2005 《超细干粉灭火剂》。
4.2.3.2 灭火装备类型的选用原则
4.2.3.2.1 灭火剂的选择
客车上存在燃油、燃气、电路和用电设备、固体可燃材料,因此,客车选用的灭火装备应能同时扑救A类火灾、B类火灾、C类火灾、E类火灾。
磷酸氨盐干粉灭火剂能够扑就A类火灾、B类火灾、C类火灾、E类火灾,特别是超细干粉扑救效果更好;近年开发的强化水型灭火剂适宜扑救A类火灾、B类火灾、C类火灾、E类火灾,在火车上得到推广使用。因此ABC干粉灭火剂和强化水灭火剂都适宜在客车上使用。
不同的灭火剂可能会发生反应,失去灭火效果,如果选用不同类型的灭火剂,灭火剂应相
容;
4.2.3.2 灭火装备类型的选择
灭火设备里充装的灭火剂是有限的,喷射时间也是有限的,在火灾初期实施扑救效果非常好,一旦形成大火,车辆上装用的灭火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因此,距离乘员较远,火灾初期不易被发现的发动机舱应配置自动灭火装置。乘员舱内人员密集,能及时实施扑救,应该配置手提式灭火器。为减少灭火器的操作时间,要求一辆客车上配置的手动灭火器,操作方法应相同。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把工业建筑灭火场所的危险等级和民用建筑灭火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三级。并在附录C“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和附录D“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考虑到客车和民用建筑中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的相似性,以及客车和工业建筑中针织品厂房等的相似性,再加上客车使用的都是阻燃材料,因此把客车定位于“中危险级”和“轻危险级”之间。本标准按照GB 50140-2005表6.2.1的中危险级确定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55B。
汽车自动灭火装置产品目前没有国家标准,按照单位灭火装置可保护的空间,和需要保护的总空间确定需要配置的灭火装置。
注(一):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对火灾等级的划分方法:
1.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 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 )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 ) 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C。
2.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 )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死伤的场所;
2 )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 )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注(二):GB 50140-2005表6.2.1。
火灾类别 | A | B | C | E |
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 | 2A | 55B | 55B | 2A |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 751) | 1.02) | 1.02) | 751) |
注: 单位为:m2/A; 单位为:m2/B。 | ||||
4.2.3.3 灭火器配置数量的确定
4.2.3.3.1 客车灭火计算单元的设定
把发动机舱设定为一个灭火计算单元。乘员舱和行李舱设定为一个灭火计算单元。
行李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着火因素比发动机舱少,但是着火初期不易被发现,而且一旦起火,火势会迅速蔓延。由于着火点难以预测,且经常装运行李,因此不适宜安装自动灭火装置,选择人工灭火更好。着火时开启舱门会因空气对流增加火势,一旦着火,应该使用行李舱以外的灭火设备进行扑救,所以行李舱内不适宜放置任何类型的灭火设备,而最适宜放置手动灭火器的部位就是乘员舱,因此应该把行李舱和乘员舱合并为一个灭火计算单元。
4.2.3.3.2 乘员舱内灭火器数量和位置的确定
4.2.3.3.2.1 乘员舱灭火器数量的确定
如前所述,客车根据GB 50140-2005的规定,定位于中危险级,根据乘员舱的人员密集程度,确定按照GB 50140-2005式7.3.3计算灭火级别。
式中 K——取1;
S——需要保护的面积;
U——单位灭火级别的最大保护面积,中危险级A类火灾场所U=75 m2/A, 中危险级B/C/E类火灾场所U=1m2/B。
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置灭火级别按照GB 50140-2005式7.3.4计算。
式中 Q——为计算单元需配置的灭火级别;
N——为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设置点数。
Qe————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置灭火级别。
各型客车乘客舱内灭火器数量计算:
—
—长度小于10米的客车:“乘员舱内表面积+行李舱内表面积+底盘面积”,合计260~300m2,灭火器灭A类火灾级别应达到4A。乘员舱和行李舱内主要是A类和E类火灾,不存在B/C类火灾,因此可以配置2具2A级灭火器.
——长度在10米~13.7米的客车:灭A类火灾级别应达到5~6A。可以配置3具2A级灭火器。
——铰接客车:长度最大18m,没有行李舱,保护面积大于320~360 m2,灭A类火灾级别应达到5A,可以配置3具2A级灭火器。
——双层客车:全部保护面积在260~390 m2之间,灭A类火灾级别应达到5A,考虑到双层客车的结构特点,下层配置2具2A级灭火器,上层配置2具2A级灭火器。郑州汽车内饰改装
——卧铺客车:布置3具2A级灭火器。
4.2.3.3.2.2 乘员舱内灭火器配置位置的确定
考虑培训驾驶员灭火知识比较容易做到,以及针对车内不同的灭火点应有最近的灭火器可以取到,规定乘员舱内驾驶员附近必须有一具灭火器,多具灭火器时需要分开布置。针对
不同车型给出具体的位置要求。
车型划分 | 车长不大于10m座位客车 | 车长大于10m的单层座位客车,卧铺客车 | 双层客车 |
灭火器的位置 | 1具靠近驾驶员;另1具位于中后部。 | 1具靠近驾驶员, 1具靠近后部,1具靠近中部 | 1具靠近驾驶员,1具位于下层中后部;1具位于上层中前部,一具位于上层中后部。 |
灭火器应安装在易见并便于取用的位置,对于有视觉障碍的灭火器安装点,应该在易见处有醒目的标示。灭火器的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人员的撤离;舱门在任何位置也不得遮住灭火器。灭火器的位置应该在其保护距离内。灭火器安装点环境温度应与出厂时规定的储存温度一致。灭火器内装的化学药剂,有适应的温度范围。考虑到操作的方便性,灭火器安
装后最高点不应超过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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