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总结评估报告
为全面推进〃十四五〃规划的有效实施,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年度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作总结、相关工作检查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对《规划》实施两年半时间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等完成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综合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总结评估报告》,报告从《规划》实施及执行完成情况、问题及建议等两大方面进行阐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划》实施及执行完成情况
《新能源汽车产业〃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颁布以来,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顺应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发展趋势,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增强核心技术创新动力,强化关键零部件基础配套能力,提升整车综合竞争实力,把市场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造自主可控、高效协同的现代化产业链,构建新能源汽车与新型基础设施、智慧交通、数字技术、绿能源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一)壮大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
1.新能源整车。围绕新能源汽车需求,重点开发整车电控技术、整车匹配技术、驱动电机及系统控制技术、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技术、车载充电技术、电空调技术、电转向技术、电制动技术,积极开发新能源车用发动机技术、动力耦合技术、自动变速箱技术等。做大乘用车、做优客车、做精专用车。支持乘用车基地扩大新能源乘用车产销规模,加快布局勘卜市场,成为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出口基地;支持做优做强新能源客车,拓展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创新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支持汽车研发生产新能源货车及专用车底盘产品。支持汽车工业园加快建设,支持打造新能源专用车之城,建设级新能源汽车质控中心。
2.三电系统及其他关键零部件。。巩固正负极材料产业优势,全力突破隔膜材料、电解质产业化瓶颈。加快补齐电池电芯短板,支持万向一二三、瑞浦能源、微宏动力等电池企业做大做优,积极引育一批电池企业,提高电池研发和生产能力。提升动力电池模组封装和系统集成能力,做优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实现硬件开发和软件匹配自主可控。支持电池材料、电池电芯、整车制造企业开展上下游协同创新和技术攻关,提升电池产业链国内竞争力。依托产业集中区,延伸发展锂电产业链条,打造国内领先的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基地。培育和壮大与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
铜箔、铝箔等六大关键主材以及结构件(壳体)等关键配套产业链。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机和电控系统,利用稀土永磁材料优势发展车用永磁电机产业。支持企业发展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支持发展车用石墨烯、稀土永磁等新材料。支持相关地市依托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培育和壮大零部件配套产业。
3.智能网联汽车。发挥数字经济先发优势,以整车企业需求为牵弓I,突出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数字化转型、零部件价值的数字化迁移与整零关系的数字化重塑,大力发展自动驾驶、智能座舱、车路协同等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控制系统开发,突破计算和控制基础平台技术,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他科技型企业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推动整车、关键零部件、基础数据与软件等领域市场主体深度合作,打造车用操作系统开发及应用生态。加快车用操作系统迭代升级,提高产业化应用水平。
4.氢燃料电池汽车。立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础和氢气资源禀赋,延伸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培育和壮大氢能供给体系。大力研发低成本、大功率、长寿命氢燃料电池系统、氢能储运、车载储氢等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重点开展催化剂、质子交换膜、膜电极、储氢罐、循环泵等关键技术攻关,为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提供技术支撑。支持加氢
装备制造,推动储氢瓶阀设备材料研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专用车生产企业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相关产品。依加快补齐制氢、储运氢、加氢站相关设备、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等全产业链,力争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制造高地、核心技术创新区和示范应用基地。
5.其他配套方面。支持发展动力电池生产、检测等系统解决方案;研发生产新型充(换)电设备,研究应用无线充电技术;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租赁业务;开展动力电池拆解、回收、梯级利用等。加快线控转向、线控制动、线控悬架等线控底盘技术产业化,打造领先的底盘系统产业基地。推动内燃机动力总成企业提升产品节能水平,重点发展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提升车身内外饰产业,进一步提高轻量化、智能化水平,推动行业向一体化集成、综合性服务升级。
(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加大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以及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公共领域应用力度,支持在景区、厂区、港区、物流园区、矿区等重点区域及岛屿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支持实施〃电动化〃。通过新能源
汽车在公共领域示范推广应用,带动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港口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o引导个人消费者树立绿低碳的消费理念,持续引导和带动私人购买。
1.公务车: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的,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特殊情况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应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鼓励公务租赁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2.其他公共领域用车:公交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微循环公交车运营模式;推动农村客运采用新能源汽车。出租车: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分时租赁汽车采用新能源汽车。物流车:中心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物流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其他物流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景区和港区用车:加快推进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新增和更新车辆、港区新增和更新的物流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环卫用车:新增和更新的中心城区环卫用车原
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政府购买环卫服务时,将新能源环卫车配备比例作为评审因素,引导环卫市场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
3.私人用车:大力培育引导个人消费,探索使用环节支持优化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增加农村地区汽车金融服务有效供给,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整车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模式,促进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私人用户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
(三)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应制定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与充电需求、电网规划有效衔接,并纳入空间控制性详规。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统筹协调,按照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情况,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围绕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重点补齐乡镇、居民
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在乡镇机关、医院、车站、集市、乡村景区等人流较大区域,以及商贸、邮政、供销、运输等乡村物流基地,开展充电设施布点建设,作为乡村居家充电的有益补充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在乡镇全覆盖。地方政府协调落实乡镇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用地。新建居民小区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汽车之家首付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占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低于40%的充电停车位,应在建设初期配足变压器容量,配电站房供电设施及充电桩接入部分的电缆桥架、管沟需同步建设到位,相关要求纳入新建小区规划、设计、验收内容。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三改〃工程,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居民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物业部门与有资质的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合作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鼓励拥有专用固定车位的居民自建自管充电设施,居民自建充电基础设施应与物业部门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部门协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