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期总第486期No.40vol.486大学(教学与教育)
University (Teaching &Education )2020年10月
Oct.2020
作者简介院吕林蔚(1991-),女,本科,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刘敏(1979-),女,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研究方向:心理健康;代岐昌(1985-),男,博士,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研究方向:医学职业教育。在医学领域的发展过程中,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教学目的是为国家、为行业培育出更多能力与素养兼具的医学检验人才。随着我国医学的不断发展,医学教学环境也得到了明显改善。校企合作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
可以通过实训基地的有效建设与应用及教学一体化等来保证医学检验人才的培养质量,将其应用到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校企合作在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中的应用模式
(一)订单式合作模式
订单式合作模式是一种典型的校企合作模式,即分析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数量以及职业技能要求,并以此为基础,校企双方进行深度的沟通和交流,构建相关教学课程与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学校教学与岗位培训来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学生就业的共同发展。在这种校企合作模式下,学校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专门确定人才培养模式,所以学生毕业后可以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工作要求。
但是,这种校企合作模式的弊端也十分明显,即对学生的技能领域限制较大,且以技术型实践操作为主,
理论教学偏弱[1]。(二)校企共建基地模式
校企共建基地模式的应用,需要学校与专业对口的行业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在双方各自发展需求都能满足的基础上进行学生工学结合、校企深度融合管理平台的搭建,将生产实训、产品研发、教师实践、教师科研等集于一体,
形成产学研一体的教学基地。在这一教学基地中,
可以通过各种项目的合作与实施来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水平。目前为止,这种校企合作模式的应用,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过于重视建设过程,而对测评有所忽视;校企工件基地的运营体系还不够科学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校企合作模式的实施成效。
(三)校企共建二级学院合作模式
校企共建二级学院合作模式是学校与企业全面合作,进行产学结合职教平台的深度搭建,
具有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以及责任共担的特点。例如,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华泰集团已于2018年建成医学院,并投入使用。这标志着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形成了
“联合举办、共建共享、整合资源、互惠共赢”的良好格局。与此同时,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还把华泰集团的私人医院(广安奎阁华泰医院)作为附属医院,然后再进行深入合作。
(四)校企联合参与人才培养模式
这一校企合作模式需要以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为基础进行产学研结合平台的打造,并通过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改革措施来构建出符合专业特要求的实践课程体系,确保培养出符合企业需求的专业人才。但是,
这种校企合作模式的开展,存在着“学校热,企业冷”的问题,计划试点很难得到持续性扩展。
二、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
培养策略
(一)创新教学理念
高职院校主要是为国家、为行业企业培养创新型技能型人才的场所,所以在校企合作模式下,
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基于校企合作探究高职医学检验
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策略
吕林蔚,刘敏,代岐昌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广安638500)
要:医学检验技术是一门综合性应用型学科。对于高职院校来说,
校企合作可以有效提升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质量,提升人才的专业素养,从而提升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本文分析了当前校
企合作的主要模式,从创新教学理念,按照临床实际需求设置教学内容,
建设实训基地和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等方面提出基于校企合作加强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策略,最后针对校企合作的注意事项给予说明。
关键词:校企合作,高职院校,医学检验技术,
人才培养中图分类号:G712;R-4
文献标识码:A华泰标志
文章编号:1673-7164(2020)40-0029-02
29
的人才培养目标,也是为行业企业输出更多创新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要想达成这一教学目标,就需要对现有的教学理念进行优化,即摒弃传统、落后的教学理念,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确保教师可以传授给学生相应的医学检验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医学检验能力,提升学生的医学素养和综合素质[2]。
(二)按照临床实际需求设置教学内容
分析医学教育的特点和医学检验技术的应用要求,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教学需要让学生掌握具体医学项目的检测方法,且可以完成相应项目检测。对此,高职院校可以根据临床实际工作设计专业教学活动,按照临床实际需求设置教学内容,并按照临床检验操作来教会学生实用的检验方法。首先,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对医学检验技术的相关知识进行系统整合、分析及筛选,然后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以及医学检验等课程的知识点与操作技能充分结合,确保学生可以直接查阅资料文献,快速解决临床病例的理论问题与技术问题,并在解决临床检验问题的过程中培养自主学习能力、综合实践能力以
及创新能力。其次,加强各种相关知识体系之间的联系,给予学生全新的学习体验,确保学生可以在将各种医学检验知识融会贯通的基础上,获得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
(三)建设实训基地
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还有必要进行相关实训基地的建设。首先,常用的实验实训基地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标准化医学检验无菌室、微生物检验实训室、免疫学检验实训室、生物化学检验实训室、血液学检验实训室、临床检验基础实训室、人体生命科学馆等。只有加强这些实训基地的建设,高职院校才能够成功模拟医院的真实执业环境,进行临床情景的创设,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教学内容来选择科学合理的教学手段。其次,高职院校要为多媒体教学、虚拟仿真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利用创造便利条件,确保教师可以顺利运用这些现代化教学手段,帮助学生攻克教学难点与重点,激发学生对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知识的学习兴趣。通过医学检验技能比赛的方式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通过以赛促学的方式持续优化学生的检验技能水平。最后,以真实的医疗设备为基础,通过示教、角扮演以及情景模拟等方式重点训练学生的综合技能,培养学生的临床工作思维,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临床工作习惯,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使其具有胜任专业岗位的能力[4]。
(四)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教师的专业素养决定着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要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保证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首先,高职院校要通过集中培训或者国内交流学习等形式来提升骨干教师以及学科带头人的教学理念与教学体系。其次,通过教学竞赛、听评课活动,教授讲“示范课”,老教师讲“观摩课”,新晋教师讲“汇报课”等形式从整体上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最后,加强新晋教师和兼职教师的培训,通过“一对一”的导师制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大力的扶持,使其尽快掌握专业的教学方法,可以独立完成教学任务[5]。
三、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注意事项
(一)构建完善的校企合作关系
构建完善的校企合作关系,即双方确定校企合作基地,并以此为基础展开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从而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提升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成效,保证双方合作的长效性。
(二)完善校企合作保障制度
校企双方领导要对实践教育基地的所有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一名优秀的领导人员负责实践教育基地的管理工作。需要注意的是,这名领导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还要具备其他方面的综合素质,可以对实践教育基地的管理体制与时间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6]。
(三)重视学生就业情况
要想保证校企合作的长效性,培养出更多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医学检验人才,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情况以及职业发展。对此,校企双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大纲,选择适合的实习基地。然后再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实习基地的导师制度,帮助学生通过所有考核,顺利毕业。即教师要在理论复习、重点记忆、疑难问题解答、实践活动等方面积极指导,确保学生可以顺利通过毕业考核,并获得基础就业能力。
(四)设置企业实践岗位
与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主要包含试剂研发岗位、试剂生产岗位、质量控制岗位以及分子检测岗位等。学校与企业双方需要针对实训方案的内容展开详细商讨,通过满足学生的实训需求来为学生的实习工作提供保障。
四、结语
校企合作模式弥补了传统以学校课堂为主的单一人才培养模式的不足,提升了应用型人才、创新型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医学检验专业实践教育基地的创建改变了医学专业教师的教学理念,除了理论教学之外,实践教学占比越来越大。为了确保通过校企合作模式提升高
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质量,需要创新教学理念、按照临床实际需求设置教学内容、建设实训基地、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王纯伦,胡凤婵,张东.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J].现代职业教育,2019,(30):170-171.
[2]李敏艳,袁力,张建标,等.依托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加强高职院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J].中西医结
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2019,7(31):194-195.
[3]周江,薛杰,张川湘.校企合作搭建新型创新创业教育平台[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9,16(19):2907-2908.
[4]文承.我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引企入校的可行性探讨[J].
现代职业教育,2019,(17):180-181.
[5]周江,张川湘,周伯林.湖南某民办高校检验技术专业校企合作进展分析[J].人文之友,2020,(2):95.
[6]刘伟平,殷明刚,徐雪梅,等.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校企合作现状及分析[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7,9(9):41-43.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