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文  本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08.8
第1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编制《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安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同意保定市
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6)《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年)》;
(7)国家、河北省及保定市的其它有关法规与技术规范;
(8)《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区域一体化的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坚持在规划中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想,走中国特的健康城镇化道路;
(3)坚持尊重、保护人文资源和历史文化;
(4)坚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总目标。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8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第5条规划区范围
本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除延续上版规划内容,包括市区312.3平方公里、白洋淀淀区366平方公里、西大洋水库水源地保护区210平方公里之外,还增加徐水、满城、清苑行政辖区,总面积为312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6条规划层次与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
(1)市域
范围:保定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22109平方公里。
规划内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城市规划区
规划范围:包括市区,白洋淀淀区,西大洋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一亩泉水源地保护区,徐水、满城、清苑行政辖区,总面积为3127平方公里。
规划内容:空间管制分区规划。
(3)中心城区
规划范围:市区内城市建设用地17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
规划内容:中心城区规划。
第2章市域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1条定性目标
积极融入京津冀城市价值链体系,成为世界级城市密集地区——京津冀城镇连绵带的有机组成部分,建成华北内陆地区向沿海开放的桥头堡,并继续发挥生态屏障作用;京津冀都市圈中以承接京津项目扩散和科技成果转化、以节能节水型企业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京津绿农副产品加工供应基地;京南现代物流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华北地区特旅游休闲胜地。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具有明显龙头带动作用的示范地区。
第2条保定汽车定量目标
以2005年保定地区生产总值1072亿元为基数,设想保定宏观经济2006~2010年以12%、2011~2015年以10%、2016~2020年以8%的速度发展。届时2010年保定地区生产总值为1889亿元、2015年为3042亿元、2020年为4470亿元。2010年前第二产业增加值比例超过50%,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呈“三二一”型结构。
第3条保定市域宏观经济发展战略
(1)积极推进外向经济,打破经济发展桎梏。
(2)利用区位优势条件,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3)立足自有基础条件,积极主动谋划发展。
(4)发挥紧凑型城市的优势,制止城市无序蔓延。
(5)挖掘文化内涵,突出城市特。
第4条产业发展策略
保定市的产业发展应实施以工业经济为核心动力,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结合的二元化新型工业道路。
第5条宏观经济布局:两片四区
第6条(1)两片——西部山地经济片区和东部平原经济片区。西部山地经济片区包括涞水、易县、阜平、唐县、顺平、涞源、曲阳7县的山区部分。该片区以保护自然资源、涵养生态为重点、主要发展林果种植业和旅游业;东部平原经济片区包括西部山区7县的山前平原部分和保定市域除西部7县以外的其它县(市、区)部分,是工农业并举的发展地带,也是规划期内保定市生产力布局的主要区域。
第7条(2)四区:经济发展的四个次区域:西部山区次区域—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区;中心城次区域—保定城镇与经济发展主体区(包括保定市区、徐水县全部、清苑县全部、安新县全部、满城与顺平县的平原部分);东北部次区域—承载京津辐射扩散区(包括涿州、高碑店、定兴、容城、雄县的全部和涞水、易县的平原部分);东南部次区域—省会中心城市石家庄辐射影响区(包括定州、安国、望都、高阳、蠡县、博野的全部和唐县、曲阳的平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