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成被告
作者:张欣
来源:《汽车观察》2013年第10
        前言: 企业的良心由谁来监督,企业的行为由谁来规范——德国人的做为,为尚处于发
展中的中国汽车产业,上了有意义的一课。
        汽车产业,是德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奔驰汽车,德国汽车的骄傲。而近日,这家高高在上的企业,被德国人自己送上了被告席。起因,是一则略显夸张的广告
        日前,为新车造势,戴姆勒集团在德国全国性的公共媒体,包括杂志、报纸、公共大屏幕和网络上为他们的S级新车进行一段铺天盖地的宣传。其中,为凸显其绿环保的形象,他们在广告中宣称,S级奔驰车的所有车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在213225/公里,能耗级别则覆盖D级至A级。
        能耗级别为德国法律规定必须标识的重要数据,A+为最优能耗,A为次优,直到G奔驰汽车公司级别为最高能耗,此规定在家用电器领域已实施多年。能耗级别是德国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极为重要的一个参考数据。消费品测试评级机构在为商品打分时将其视为重要参考数据。特别是在汽车领域,2004年德国政府既已明文规定,汽车销售商必须清楚标示出汽车的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2013年,欧盟法庭裁定,德国经济部应采用德国环境援助协会(DUH)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作为设定轿车能耗分级的标准。
        奔驰的这则广告,恰恰引起了德国环境援助协会的注意。经该协会调查后的结论显示,奔驰耗油量最高的S级车型“S63AMG 4Matic long”的能源效率等级仅仅为“F。此车型的真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到242/公里,比广告中宣称的数值要高出11.3%。而另一款“S 63 AMG”的能效等级仅仅达到“E,其综合二氧化碳排放为237克每公里,比奔驰官方广告中标称值要高出11.1%。奔驰涉嫌虚假宣传。
        DUH首先采取了法律外措施,向戴姆勒集团发出警告,要求其撤销带有虚假能耗级别、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广告。但没有得到该公司的积极响应,奔驰方面辩称由于在宣传印刷品出版截止日前,新S级汽车排放量最高的两款车型的废气排放和燃料消耗的测定测定结果尚未最后得出,奔驰是在未知的情况下进行的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