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众意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吴凯星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原告:宁德市众意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5幢305室(送达确认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姜平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游小文,上海金钻(宁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小玲,上海金钻(宁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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