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道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成都汇通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原告:北京合道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1幢11层2-1212B室。法定代表人:周军,总经理。成都汽车委托诉讼代理人:贾炜,北京市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成都汇通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69号2栋1层2号。法定代表人:靳晓强,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茂平,成都汇通宝汽车...
2024-01-27 4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