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洪义、广洋汽车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原告:程洪义,*,1973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桥区。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文清,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洋汽车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355号花锦汇邻中心一楼103、104室。法定代表人:王喆。原告程洪义与被告广洋汽车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4-01-24 1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