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卡密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扬州思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原告:北京卡密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9号10层1128。扬州汽车网法定代表人:柯玉欢,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孝劲,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扬州思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283号-1幢408。法定代表人:谢昕。原告北京卡密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密博公司)与被告扬州思途电动汽车有...
2024-03-07 28 0